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9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5年6月26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其中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推迟至2021年7月31日前提交;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资格审查时(面试前)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6)、《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附件7)(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职员9级以上或以下,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考试合格证明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其中:2021届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可凭教师资格证发证机关出具的考试合格证明报考相应招聘岗位,但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逾期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医疗卫生专技岗位者,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未按时取得者予以解聘。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巫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ush.cq.gov.cn/)“事业招聘”栏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提交报考申请。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09:00—6月27日16:00。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访问“http://118.178.186.39/wsgz/”报名网址,进入报名系统,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流程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对考生网上填报的信息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20kb以下)。将在后续资格复审环节审查报考信息,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报名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简章》要求的“招聘范围和条件”,以及各个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附件1)。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若电子照片不符合报考要求而未能审核通过,视为报名不通过。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在2021年6月28日16:00前完成网上缴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人收取,共计100元),确认参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还其报名考务费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参考。
(四)打印准考证。报名并缴纳了考务费的,于2021年7月7日9:00至7月9日12: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考试考核
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执行关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巫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ush.cq.gov.cn/)“事业招聘”栏、考试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若因健康风险和防疫要求无法参加考试考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面试项目包括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附件1)。
(一)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为2021年7月10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大纲参照《2021年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和职员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1年3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内容执行。
1.公共科目笔试。分值10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1)教育类岗位:《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
(2)卫生类岗位:《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
(3)其他岗位:《综合基础知识》
2.专业科目笔试。分值100分。各岗位专业科目笔试内容详见附件1。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的或者任一科得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报考医疗卫生专技岗位和教育岗位的人员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的人员,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当日放弃资格的不再递补。
(3)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3:1)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应聘人员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且该考生专业科目成绩应“达到60分”。
笔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等信息将通过巫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ush.cq.gov.cn/)“事业招聘”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进入面试人选均需持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附件5)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接受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县人社局结合考生考试成绩研究确定。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3);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通过巫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ush.cq.gov.cn/)“事业招聘”栏公示。
面试各项目分值均为100分,A、B类考试类型面试时间均为10分钟。
1.A类考试类型岗位的综合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2.B类考试类型岗位的面试为说课+结构化面试。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1.A类考试类型岗位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结构化面试成绩×40%
2.B类考试类型岗位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说课面试成绩×20%+结构化面试成绩×20%
考试考核各项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学历(学位)、执业资格、职称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以及选岗)。如仍相同,则组织专业科目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
体检由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选的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完成后,考察组应当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研究后明确意见。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或不低于同一面试小组中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通过巫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ush.cq.gov.cn/)“事业招聘”栏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同时,考生须在面试、体检、考察、岗前培训及选岗环节保持通讯畅通,若因考生通讯工具不畅而未接到通知或考生不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体检、考察、岗前培训以及选择聘用单位,则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医疗卫生专技岗位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未按时取得执业资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岗位需与聘用人员约定最低服务期5年。凡此类岗位聘用人员在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时,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报考人员如在体检、考察、公示期间、公示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放弃者,3年内不得报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公开招聘(录)考试。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注意网上发布的相关通知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三)本简章由巫山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于工作日电话咨询考试考务部门。
(四)考试考务联系人:联系电话:023-57532199。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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