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条件、岗位及人数(附件)
有意应聘人员要求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报名开始日)。
(二)应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无违纪违法记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年龄及其他条件;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名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人员;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二、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管理,签订劳动合同,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身份。按照惠城区委、区政府确定的聘用制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工资待遇执行。食宿自理。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可提前下载并填写《惠城区民政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附件),按招聘的职位条件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资格证或职称证(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书)等原件、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于2021年6月23-25日(报名时间为3个工作日)到惠城区民政局报名(惠城区龙丰新联路5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33室),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联系电话:0752-7809333。
四、招聘程序
考试与考核相结合,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考试
(1)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未达1:3时,考试如期进行。
(2)笔试:采取命题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理论考试,理论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申论等。笔试委托有关机构命题、确定评分标准、组织评卷。笔试成绩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面试: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60分以上,含60分)中确定面试人选,原则上按应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如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未达1:3时,则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以及对岗位工作的理解和熟悉程度等。
(4)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合成。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总成绩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体检和政审考察
(1)体检和考察人选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1确定。
(2)体检办法及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3)政审考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由用人单位对确定为考核人选的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4)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录用空额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替补。
(三)聘用:通过招聘程序拟聘用的人员,在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选并与惠城区民政局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合同签订手续,逾期作弃权处理。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惠城区民政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注明是否服从调配,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瞒报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有其他违反诚信原则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惠城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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