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社会人员。
港澳人员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诚邀海内外各界青年英才报考。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修养。
(三)符合《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的岗位要求。
年龄的计算方法为:45周岁以下是指1975年7月15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属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六)社会人员、港澳学习及留学归国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等。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办法、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同时上传有关佐证材料扫描件。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5日至2021年7月19日(截止2021年7月19日17:30)。
(二)报名要求
1、在网站报名时需在报名平台按要求上传如下附件(全部要求以PDF方式扫描):
(1)居民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从第一学历开始上传);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资格初审
2021年7月16日至2021年7月19日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如审核状态为资料不齐的考生,需于2021年7月20日17:00前登录系统进行补充,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的,视为放弃报名。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需携带公开招聘报名表(报名系统打印)、提交报名系统的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均不得进入考试环节。资格复审须本人亲自参加,不接受委托办理。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专任教师岗位:采取“试讲+面试”的综合考试方式进行。
1、试讲。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理论水平、专业素养、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讲授所报考岗位相关专业课程的一个章节(由学校指定)。试讲时间15分钟。试讲分值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知识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采取问答的方式。面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总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核总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二)高级工程师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取问答的方式。面试时间为2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考试单项成绩或总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列入体检人选。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专任教师岗位按照试讲成绩,高级工程师岗位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确定名次。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
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考察资格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一)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二)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三)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其他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考生应主动了解我市疫情防控要求,主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本公告由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60-23320939,联系人:张老师。
投诉电话:火炬开发区组织人事办公室(电话:0760-89873709)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电话:0760-88291712,蔡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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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