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具备招聘岗位相关条件要求的人员。
港澳人员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21日后出生);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六)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七)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属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八)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即2021年6月2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至2021年6月21日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21日至6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C区C80室。
交通路线:可乘B10、K16、003、035路公交车到“博览中心”站或“博览中心南门(远洋城)”站下车。
4.联系电话:0760-89817397,联系人:袁小姐,邓洁。
5.投诉电话: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综合科,0760-89817107。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按照本公告的要求,于规定时间内携带有关资料进行现场报名。如本人不能到现场,委托他人报名的,除提交报名所需资料外,还需提交委托书原件一份(委托人签名并在签名处按指纹)、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
3.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不提供或超出报名期限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5.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
1.填写清楚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一份);
2.居民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与彩色照片一致的电子版相片(文件名命名为考生姓名);
4.截至2021年6月21日累计工作时间满2年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包括: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书面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上述三项材料至少需提供两项),且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合同中应注明具有岗位所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为2021年7月10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地点及有关考试事项见准考证。
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于2021年7月8日至7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原报名点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不再电话通知)。如本人不能到现场领取准考证的,可凭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未能按时领取准考证的,将被视作放弃考试。
3.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通过结构化面试形式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测试,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3.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网站上公布。
4.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5.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核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选,由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考核资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其他事项
(一)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配合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主管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
1.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检测报告方能进入考场,不能提供核酸检测报告(阴性)的,不得进入考场。考务工作人员将收取考生本人的核酸检测报告原件,如需留底,请考生自行复印。
2.所有考生进入考场时逐一检测体温,核查“粤康码”,参加考试时须全程佩戴口罩。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国(境)外入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入场时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等异常情况,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正常参加考试。考生若出现不适症状或检测发现体温≥37.3°C时,应立即带至临时医学观察点,由考点医务人员对其进行排查,分类进行处置。
本公告由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2021年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一览表.docx
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