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积石山县脱贫攻坚贫困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扶贫专岗人员选聘工作,根据《积石山县脱贫攻坚三年实施方案》和《2018年积石山县开发贫困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扶贫专岗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选聘对象和条件
选聘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未脱贫家庭)中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全县共122名。并具备以下条件:年龄35岁以下(1983年4月30日后出生),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服从安排,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二、组织报名
(一)发布公告
各乡镇负责在各村人流量较大的地方粘贴书面公告,并组织力量深入建档立卡户宣传动员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积极报名,做到不漏户不漏人,使选拔工作家喻户晓。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8月29日(已报名人员不再重复报名)。报名地点为各乡镇扶贫工作站。
(三)报名方式和要求
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6张近期两寸蓝底免冠照片等资料,到乡镇扶贫工作站现场报名,并填写脱贫攻坚贫困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专岗资格审查表一式四份。
三、资格审查
村委会就大中专毕业生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状况,填注明确意见;乡镇扶贫工作站对大中专毕业生户籍、建档立卡情况及学历进行初审,初审后统一送扶贫办、教育局、公安局复审。扶贫办审核建档立卡贫困户状况,教育局审核毕业证,公安部门审核是否违法等情况。
四、考试
(一)考试时间、地点和内容
考试时间:2018年9月1日。
考试地点:积石山县民族中学(详细信息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内容:十九大精神、习近平系列讲话、省委州委县委工作思路、精准扶贫政策、党风廉政相关内容。
考试时从县纪委、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各乡镇各抽调1名业务骨干组建监考小组进行监考。开考前在考场现场拆封试卷,考试结束后由监考小组密封试卷带到指定地点统一阅卷。
五、选拔和体检
(一)选拔
将参加考试的大中专毕业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
(二)体检
拟选聘人员名单确定后统一到县医院进行体检,没有影响正常履职疾病的人员,方可确定为正式招聘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者,不得选拔录用,不足人员在各乡镇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进行两榜两级公示,考试成绩和确定的正式招聘人员分别在积石山县统班大楼门前和乡镇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七、岗位职责
就业扶贫专岗工作人员主要从事扶贫相关的各类工作,每个岗位应合理设定具体工作量、工作标准和工作规范。具体承担以下工作:
1、宣讲扶贫政策。认真宣传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使贫困户更加深入了解各项扶贫政策。
2、制定帮扶计划。根据贫困户家庭情况,制定详细的帮扶计划。
3、完善工作台账。协助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落实扶贫政策及完善各项工作台账。
4、加强沟通联系。密切联系并帮助贫困户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5、做好就业扶贫工作,重点是劳务数据的采集上报工作。
6、其他扶贫工作。按工作需要承担就业扶贫、社保扶贫、健康扶贫及其他各项扶贫工作。
八、待遇
就业专岗招聘服务期为三年,与各乡镇签订合同,合同一式三份,乡镇一份,招聘人员一份,人社局备案一份,自聘用之日起每人每月发放专岗补贴3000元,相关社会保险由本人承担。服务期满后合同自动解除,停发专岗补贴,招聘人员自主就业。
九、组织实施
县人社局牵头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汇报分管领导研究解决,招聘结束后将结果报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