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及报考条件
1.招聘人数:2名;
2.工作地点:博望镇;
3.用工形式:劳务派遣;
4.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专业:专业不限;
6.年龄:35周岁以下;
7.其他条件:户籍地为博望区三镇范围内。
二、报考人员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善于沟通,亲和力强;
3.爱岗敬业、品行端正、无犯罪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记录,热爱基层工作;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疾病、无遗传病史,具有正常履职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5.没有被原单位辞退和开除的经历;
“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及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在影响期内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及受到组织处理、问责期限未解除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章制度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2021年7月7日下午16:30截止,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邮箱:qwrl2021@163.com(需提供彩色电子照片及报名要求中所需资料的电子件);邮件标题:博望镇+姓名+手机号码;报名后请及时查看邮箱。
3.报名材料:(1)自行下载打印填写《考生报名登记表》(附件1)及本人签名确认的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2);(2)户口本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3)毕业(学位)证书原件;(4)本人近期正面1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5)报名考生需将上述报名资料扫描件或拍照打包为一份文件上传。
4.报名者须提供本人真实材料和真实信息,否则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5.所有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主要为:审查考生报名时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及证书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真实有效。
2.资格审查结果将在报名结束后在博望区政府网公布。
四、考试
采用以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7月10日上午9:00-11:00(考生需提前半小时入场);
2.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博望区情、时事政治、法律法规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公文管理等;
4.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举止仪表及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总分100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按照考试人数和招聘岗位数5:1的比例(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三)成绩合成
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如出现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录用。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上述岗位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者不参加体检、考察,出现报考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在博望区政府网公示3天,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若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试用期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务合同,参照《博望镇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七、有关事宜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免收考试费用。
2.招聘过程,将及时在博望区政府网公布各个环节相关信息,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
3.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4.本次招聘递补有效期限为1个月,若出现招聘入职员工离职或其他情形,原则上按照招聘成绩递补,如存在不合适递补情形则另行招聘。
5.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人事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13205557986钱女士(电话自公告发布后启用,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监督电话:0555-6764024
6.本公告由马鞍山市启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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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启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