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江西省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中心)为江西省工商联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于2019年1月正式成立。中心主要承担为全省非公有制企业提供维权服务、创新促进、融资协助、人才交流以及建立维护非公有制经济大数据、传播赣商文化等职能。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见附件
备注:1.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以上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3.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4.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1届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5.2021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7月9日17:00。
2.资格初审:报名者在南昌人才招聘网(http://zpks.nc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1638)进行报名,同时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3.报考人员应本着诚信报考原则,对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有不实情况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4.联系人及电话:郭玮0791-88913486、15070979922。
四、考试方式
1.招聘考核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主要考察综合素质,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应变能力等。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未进入面试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前择期通知报名者本人到省工商联人事处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携带的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近期电子版证件照和两张1寸证件照;已参加工作且原为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择业期内毕业生提供“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或提供能够证明属于择业期内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档案保管部门的证明材料等。其中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除原件外,均须另附复印件一份。未按时进行资格复审或经资格复审不符合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按照笔试成绩和业务加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
3.若岗位报名人数小于1:3比例,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的,将在省工商联网站予以公布。
4.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各环节成绩将在省工商联网站上公布,请应聘者及时查看,不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1.笔试和面试的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各占总成绩的50%。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对体检合格人员考察,考察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养、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情况。
3.对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的拟聘人员在省工商联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继续参加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程序。
六、聘用、待遇
经考核、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纳入事业人员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所有岗位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规定予以解聘。
点击下载>>>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m.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