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科学院成立于1934年,是省政府直属的正厅级公益一类科研事业单位,下设15个专业研究所(中心),建有水稻国家工程实验室(南昌)、国家红壤改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农业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等30多个国家及省(部)级重点科研创新平台。
二、岗位信息
见附件
备注:
1、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以上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3、报名人员请注意区分学硕和专硕代码。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4、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1届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5、2021年应届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未按时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不予聘用。
6、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必须含有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6月20日止。
2、报名方式:
报名者将《江西省农业科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硕士报名表》(附件)、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证、学士和硕士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经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须含有与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职称证书、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须提供人事档案托管证明、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需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其他证明材料(岗位有要求的)放在一个文件夹里,并将文件夹打包压缩后发送到用人单位电子邮箱,同时抄送院组织人事处招聘邮箱,邮件“主题”栏必须标明“硕士+毕业院校+姓名+专业+应聘单位+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3、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老师电话:0791-87090322
单位网址:http://www.jxaas.ex1.http.80.ipv6.jiangxi.gov.cn组织人事处邮箱:jxsnky_zp@163.com
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莲路602号江西省农业科学院组织人事处邮编:330200
4、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请报名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要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核、资格复查
1、考核方式: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参加由本院统一组织的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各占总成绩的50%。
2、笔试:笔试主要考核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最后一名入闱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面试);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则相应取消该岗位招聘。
3、资格复审:笔试之后,将在面试当天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供《江西省农业科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硕士报名表》、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经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岗位有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应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及举止仪表等内容。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5、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各环节成绩将在我院官网上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
1、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时则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3、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产生的岗位空缺,可按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其他情况一律不递补。
4、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待遇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手续,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