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聘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截止1986年6月1日后出生)。
2.文化程度:大专以上学历。
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和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4.同等条件下,家在兴国或辖区内户口人员优先考虑。
5.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有大局意识,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吃苦耐劳,保密意识强,服从工作安排,能熟练使用Excel、Word等常用办公软件,有一定文字功底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全日制在读学生、现役军人、失信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工资待遇
月工资待遇2500元(含五险一金),其他福利参照现有临聘人员福利发放。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以后每年一签。
四、招聘程序
1.报名人员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
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自愿报名、面试、实际操作、试用和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6月30日—7月5日
报名地点:兴国县民政局办公室(潋江大道285号二楼)
联系电话:0797-5322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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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民政局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