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品行端正,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优秀品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的,不接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未经现单位同意的本市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品行端正,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优秀品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报名者请登陆深圳技师学院人才招聘网络平台(https://zp.ssti.net.cn/rsfw/sys/zpglxt/extranet/index.do#/home)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三)报名上传资料
本人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对应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的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17:00。
(五)咨询方式
亓老师:0755-83774506;
唐老师:0755-83751274。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报名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或查看相关信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3.报名者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及资料真实、准确、有效,弄虚作假或未按要求上传材料,按无效报名处理;
4.报名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所学专业可参考该目录,不要求名称完全一致,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成绩单以确定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5.报名者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名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名要求低学历的岗位。
三、资格初审
(一)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深圳技师学院。
(二)资格审查办法
所有成功报名的应聘者先进行网上资格预审,择优通知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参加考核人选,发放考核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考核环节。
(三)资格审查材料
资格初审时应提供如下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请应聘人员务必复印好相关资料,除特别说明外,复印件均为A4规格):
1.身份证或户籍本;
2.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应验证报告;
3.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荣誉材料;
4.《计划表》中与职位要求有关的其他条件所列的证明材料;
5.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见附件3);
6.其他:
(1)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必须提供满足要求年限的工作合同、社保及工作经历证明。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为工作经历。
(2)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3)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4)国内院校毕业人员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7.注意事项
(1)应聘人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资格初审不合格。
(2)应聘人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参加资格初审。
(3)资格初审只是对应聘人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审查结果为准。
(4)本次招聘关于年龄的计算:“40岁”即1980年8月31日至2003年8月30日出生。
(5)本次招聘关于工作经历等相关时间计算均截至2021年8月31日。
(6)应聘人必须在2021年8月31日或之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
四、考核
(一)考核时间和地点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深圳技师学院,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的内容和方式
本次选聘考核由深圳技师学院负责组织。符合选聘条件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由学校统一通知参加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和形式另行通知。
我校将根据各岗位的有效报名人数,分批次开展考核。每个岗位原则上只开展一次考核。第一批岗位考核时间预计为2021年7月下旬。其余批次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若经多批次考核后,仍有岗位空缺,将持续开展招聘工作。
五、执行回避制度
凡与学校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六、结果公布
根据考核成绩按拟聘名额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并在深圳技师学院网站公示7日。
七、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
(一)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考核成绩单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到指定医院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二)资格复审及考察
我校将组织人员对拟聘人员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复审,并由学校组织人员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的人员进入公示及聘用环节。
八、公示
拟聘人员将于考察结束后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学校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根据公示情况,决定拟聘用人选,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在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备齐规定资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备案后,用人单位在聘用人员到单位报到1个月内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者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查询网站
选聘公告及有关事项请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深圳技师学院网站【人才引进】栏目查询。
十二、本公告由深圳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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