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7月14日以后出生)。
(三)中小学教师: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学历、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幼儿教师: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历证书、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财务人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提供单位证明。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并提供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亲属回避等关系的岗位。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中小学在编教师120人,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幼儿教师150人,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21年槐荫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一)。
三、报名时间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4日9:00-7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7月14日11:00-7月16日16:00
缴费时间:2021年7月15日9:00-7月16日24:00
报名、缴费网址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
1.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区教体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次招聘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3.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缴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为40元/人,笔试通过的,经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现场缴纳综合考察考试费用70元/人。
5.打印笔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根据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通知的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和相关事宜见准考证。
6.免费说明
困难(特困)家庭应聘人员凭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颁发的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关证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照片。经审查,情况属实者免收各项考试费用。
免费人员材料审核时间:7月15日上午9:00—11:00
报审方式:发送相关材料至邮箱(邮箱地址:hyqjyjzyw@jn.shandong.cn,邮件主题:本人姓名+免费审核)审核合格后电话当天通知考生。
(二)岗位调整。报名结束后,区教体局对审查通过人数进行统计,同组、同学段、同学科、财务人员报名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调整情况将在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及时公布。
四、考试方法
本次考试各岗位采用笔试和综合考察的方法,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教师岗位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学科素养。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类专业基础知识和学科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与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新课改及素质教育、学科内容等相关知识。财务人员岗位主要测试财务工作相关知识。
2.笔试时间及具体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
3.各岗位确定综合考察人选。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同组、同学段、同学科、财务人员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5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察人选;达不到1:5的,综合考察人选按实有人数确定。综合考察人选确定后,在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及时公布,应聘人员可登陆查询笔试成绩、取得综合考察资格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及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
(二)现场资格复审
时间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地点:济南第十二中学。
资格审查必查材料有:资格审查必查材料有:①《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生成打印);②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③学历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已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④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语文学科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⑤现已被用人单位聘(录)用人员报名时必须征得现聘(录)用单位同意,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在职人员报考证明》。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同意在职人员报考证明》须加盖单位及所属主管部门公章,同时提交《见习期满转正定级表》;⑥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将《报名登记表》、《同意在职人员报考证明》原件和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按上述序号排序装订后提交,由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审查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查。
因个人原因逾期未领取综合考察通知书的、未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在同组、同学段、同学科、财务人员岗位内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审查合格人员现场发放综合考察通知书,应聘人员缴综合考察费70元/人。
(三)综合考察
教师岗位综合考察采用学科素养测查、答辩、模拟上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实现教学目标、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财务人员岗位主要考察政府会计相关政策法规、财务业务相关知识和技能。
综合考察时间及相关事项见综合考察通知书。
综合考察成绩由评委当场评判,在综合考察结束后现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综合考察结束后,各岗位按照笔试40%、综合考察60%的比例计算总分,考试总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同组、同学段、同学科、财务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总分不低于60分且综合考察成绩不低于60分,按照不高于招聘岗位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选岗范围人选。
同组、同学段、同学科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以下方法确定进入选岗范围人选:
按照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综合考察成绩相同的,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综合考察,按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应聘人员可登录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和进入选岗范围人员名单。
五、选岗和考察体检
(一)岗位选择。进入选岗范围的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按照招聘计划,参加统一组织的现场岗位选择,按同组、同学段、同学科、财务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的先后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现场岗位选择或不选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按招聘岗位,在进入选岗人选范围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现场选岗后当场有弃权的,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重新现场选岗。现场选岗结束后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均不再递补。
(二)考察体检。该工作由区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察也可先组织体检。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重审。对考察对象的档案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对档案存在问题且经调查不能查清落实的,不予录用。对因应聘者本人自愿放弃考察资格或与现聘用单位处理解除聘用关系等问题造成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按照招聘计划进行等额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应在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到指定的地点集合,集体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除经区教体局允许的特殊情况外,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
六、公示和签订聘用合同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参加过选岗的拟聘用人员,报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拟聘用人名单在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经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组织拟聘用人员与各落编单位签订聘用协议。报槐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关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在规定期限内不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已取得拟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因本人无法办理与现聘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手续、提交相关材料等,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用人单位要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在此期间不得通过交流等方式离开槐荫区教体系统。
咨询电话:0531—81255674(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以及岗位表上各单位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0531—87955175,0531—81255651
七、补充说明
1.所有有关本次考试的相关要求和通知均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2.资格审查和相关考试现场均无停车场,无人看管相关车辆,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招聘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
附件一:2021年济南市槐荫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三: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每次考试入场时提供本人签名纸质版一份)
济南市槐荫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