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应聘人员需具备如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证书(2021年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专业资格证书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
(三)年龄45周岁以下(1975年7月6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得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7月6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15人(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每季度启动一次现场资格审核、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学校将根据应聘情况定期在学校官方网站通报岗位空余情况,供应聘人员参考。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莱芜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rsc.lwvc.edu.cn),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资格初审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学校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学校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四)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单位指定专人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
现场资格审核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及近期同底版1寸照片2张;
②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表》;
③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1年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
④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经学校同意也可在考察体检环节提交);
⑥个人简历(包括本人基本信息、获得荣誉及实践等情况);
⑦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提供聘用合同)、养老保险材料;
⑧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
上述材料中的各类证件、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学校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或不按要求提供的,学校将取消应聘者应聘资格。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者方可参加面试。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通过莱芜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rsc.lwvc.edu.cn)另行公布。
四、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高层次人才面试主要采取业务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素质和能力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能力;高技能人才面试主要采取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技能测试内容为本工种的实践操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素质和技能水平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面试成绩由考官现场评判,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设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二)面试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通过莱芜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rsc.lwvc.edu.cn)另行公布。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组织考察体检,在莱芜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rsc.lwvc.edu.cn)网站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另择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进行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莱芜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八、其他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莱芜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7626744
监督电话:莱芜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0531-76427586
济南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0531-66608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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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岗位汇总表.xls
2.2021年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报名表.xls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