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招聘岗位、计划及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姜堰区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合同制保育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规范意识。
3.合同制幼儿教师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20日到2003年7月22日之间出生)。合同制保育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20日到2003年7月22日之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对象
1.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中职(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中职(高中、中专)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已经与我区教育系统学校签订合同制幼儿教师或合同制保育员工作合同并经教育主管部门鉴证备案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公布招聘公告
通过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本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
①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交费,通过网络进行。
②报名网址:http://58.222.239.213(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
③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7月20日9:00—7月22日18:00。
④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7月20日9:00—7月22日18:00。
⑤网上交费时间:2021年7月20日9:00—7月22日18: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并交费后方视为报名成功。
2.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应正确理解和把握本《公告》规定和岗位要求,根据自身条件,自行选择报考岗位,如实填写、上报相关表格资料。考生每人最多可以报考2个同类别的岗位(分别为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必须同时为幼儿教师岗位,或同时为保育员岗位,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报考不同类别岗位的,报名无效。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
②姜堰区教育局组织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初审,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
③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资料等应当真实、准确,否则在任何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④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足3∶1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部分紧缺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3∶1的,是否核减或取消岗位计划,由区教育局研究确定。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由用人单位通知报考人员改报。改报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⑤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可凭相关证件到区教育局申请减免报名费。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7月26日12:00—18: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7月27日,具体日程安排、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主要范围如下:
幼儿教师:专业知识(学前教育学、儿童心理学、《3—6岁儿童学习和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占70%)、写作能力(占30%)。
保育员:专业知识(《姜堰区幼儿园一日活动常规基本要求》及幼儿园常见传染病预防及护理知识、幼儿常见意外事故的急救知识等学前卫生学相关知识,占70%)、写作能力(占30%)。
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合格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上公布。面试时间:2021年7月30日,具体安排详见《面试准考证》。请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7月29日12:00—18: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面试通知书》。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参加面试人员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可凭相关证件到区教育局申请减免报名费。
合同制幼儿教师面试采用模拟上课加专业技能测试形式,其中,模拟上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包括自弹自唱、舞蹈、简笔画等,具体内容由评委指定。
合同制保育员面试内容包括普通话水平、语言表达能力、肢体协调能力等,具体内容由评委指定。
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审
由姜堰区教育局组织用人单位对拟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分岗位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与复审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末位并列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如有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所有岗位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人员,若第一志愿报考人员未能录满,则从第二志愿报考且未被其他岗位录取的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须提交报考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泰州市姜堰区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合同制保育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②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③毕业证书;
④报考合同制幼儿教师的需提供幼儿教师资格证。
(六)公示
资格复审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经公示确定的拟聘人员,由各相应幼儿园组织体检合格后,根据合同制幼儿教师和合同制保育员聘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首次聘期1年(含试用期6个月,实行一年一聘)。保育员应在试用期内取得保育员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关系。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报考者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考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姜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8088506、88088503区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0523-88088512区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驻区教育局)
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iangyan.gov.cn)/部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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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泰州市姜堰区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合同制保育员岗位计划表w.xls
泰州市姜堰区教育局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