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适应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www.szkscp.com.cn/
2.报名时间:
2021年7月9日12:00-2021年7月21日12:00
每位报考人员仅可报考一个岗位,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自审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并提交完整报名材料。报考者可先浏览《龙华区2021年7月公开招聘专业聘用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选定所需报考的岗位后在报名网站选择报考岗位,并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及上传与岗位要求相符的报名材料。
一旦确认提交报考岗位,无论报名时间是否截止,均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岗位信息,请务必谨慎选择报考岗位,确认报名信息后再提交。
3.报考材料:
(1)个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龙华区2021年7月公开招聘专业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所有信息均需完整填写,包括个人照片及落款签名;
(3)学历证书、学历在线验证证明的照片;
(4)有学位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学位证书照片;
(5)通过国家相关考试取得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岗位要求相关证书、证明照片(若岗位无相关要求本项可不提交);
(6)无犯罪记录承诺书(附件3);
(7)本人“粤康码”二维码截图,截图显示时间需在报名起止时间内。
4.温馨提示:
(1)学历验证证明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在线验证,并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有效期内)。
(2)学历为境外学历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完整报名材料的,将不予受理报名,相关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二)择优筛选
由招聘主管部门在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者里,从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资格证书、个人履历等方面,按照岗位匹配程度,择优确定进入考试阶段的人员,并通知到相关人员。未被确定为进入考试阶段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采取笔试、面试、评审等多种方式开展,具体时间及形式另行通知。
(四)入围体检人员确定和考察
由单位根据考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
(五)确定聘用
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本次聘用由用人单位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三、防疫要求
本次考试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龙华区委组织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一)严格按照深圳市防疫有关规定管理。请参加笔试人员在笔试14天前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密切关注所选考区考试疫情防控要求。笔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3天内在广东进行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笔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二)对考试期间体温超过37.3℃或有疑似症状的人员进行分类处置,有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的,不得参加考试,参照疑似病例处置;没有流行病学史的,实行隔离考试。
(三)报考者应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报考后,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集聚性活动,尽量避免与外地来粤人员接触,以免影响考试。
(四)尚在外地的报考者应及时返回,并按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考试。未能配合属地完成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的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拟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保留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准确的、确保可随时联系的电话及邮箱联络方式,如因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联络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请广大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避免前往重点疫情高发地,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本次公告未尽事宜,由龙华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55-25127529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0755-89450163/28949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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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龙华区2021年7月公开招聘专业聘用人员岗位表.xlsx
2.龙华区2021年7月公开招聘专业聘用人员报名表.docx
3.无犯罪记录承诺书.doc
4.2021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5.“粤康码”操作指引.docx
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组织部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