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简介:厦门市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是根据厦编【1995】020号文成立的财政核拨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责和范围:负责监督检查从业单位资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试验室仪器配备及检测等情况;监督检查施工、监理单位相关质量、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执行情况;组织、参与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组织质监和安全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等。
因工作需要,拟招聘1名(不列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工作人员。聘用条件及相关事项如下:
一、专业技术岗位(质量安全监督):1名
1、专业:土木工程、道路、桥梁、隧道、市政专业类
2、职称要求:中级以上职称;
3、年龄:45 周岁以下(截止时间2018年9月30日);
4、工作经历:有较丰富的专业工作经验,文字能力较强;
5、其他:本科以上学历及有驾驶执照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录用程序
(一)公开报名(8月20 日至9月30日)。填写报名表、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及联系方式,提交至交通质监站办公室,或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发送至该邮箱xmjtzj@163.com(请将邮件标题统一写为“姓名--应聘岗位”)并电话告知。
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0592-2661126,地址:厦门市鹭江道265号502室,传真:0592-2665513(联系时间:8月20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00,周六、周日除外)
(二)考试
专业技术岗位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通过后,电话告知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总分计算
应聘者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40%和60%的比例计算。
(四)聘用
1、根据岗位要求和笔试、面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2、拟聘用人员按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要求提交相关手续并签定劳动合同,派驻我站工作(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事宜,从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规定)。
三、待遇及身份管理
1、与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定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险、住房公积金。
2、全年经费总额:专技岗位60000元(含各项保险费、公积金及派遣单位管理费)。
3、宿舍自理。
4、工作范围:厦门区域内(出差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