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共招聘民政经办服务人员14名。具体计划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缙云县户籍(以2021年7月1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正在迁移中的以迁移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民政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要。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须填写《报名表》附件1、《个人健康申报表》附件2,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将择期通知参加考试。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8日-7月20日
(8:30-12:0015:00-18:00)
报名地点:缙云县民政局办公室(缙云县五云街道溪滨北路36号6楼607室),联系电话:0578-3016927
(三)考试
考试的内容和方式,根据报名人数来确定。需求计划数与现场报名人数不足1:2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需求计划数与现场报名人数超过1:2的需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科目一门,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民政相关专业知识等,总分100分。
2、面试: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直接进入面试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网上公布递补人员名单。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劳动合同管理,薪酬参照我县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实施。
本次成绩保留一年(从聘用之日起计算),期间结合单位实际用人需求,如遇在职民政经办服务人员解除合同等情况,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为维护本次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的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对本公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缙云县民政局反映,以便及时纠正,联系电话:0578-3016927。
缙云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组)监督电话:0578-3319020
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78-3127520
本公告由缙云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2021年缙云县民政局公开招聘岗位c.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