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计划
引进取得学士学位证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仅限“双一流”建设高校、县校合作高校(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河南农业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48名,纳入县直单位全供事业编制到企业挂职锻炼,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兰考县2021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五)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引进: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4、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兰考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
6、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和特招医学生;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三、引才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按照发布引进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兰考县人民政府网和“兰考就业”微信公众号发布人才引进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6日至2021年7月28日
(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兰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一楼大厅
3、提供材料:现场报名需提交《兰考县2021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和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监督。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应聘者必须保证其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相应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至少为3∶1,达不到此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拟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5.加分的申请和认定:根据省政府有关规定,应聘者为退役大学生士兵的,笔试总分加10分。享受加分政策的应聘者,请携带入伍、退役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于现场报名时一并提交加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经审核后,对拟享受加分政策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享受以上加分政策;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6.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50分)和职业能力测试(50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根据面试名额,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日期之前,因应聘者被取消或主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缺额的,按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因应聘者放弃面试资格或其他原因造成面试缺额的,不再递补。
因个别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超过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致使该岗位面试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所有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3.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
各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仍然相同,通过加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支付。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引进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采取个别座谈、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全面考察拟引进人选的德能勤绩廉学等情况,特别是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六)公示
拟引进人选确定后,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县委、县政府研究批准后,由用人单位和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及挂职手续。
四、管理考核
引进人员入县直单位所属全供事业编制。原则上应在企业连续挂职工作满5年,在企业工作期间,由企业落实工资福利待遇。年度综合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连续5年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结合本人意愿,可继续在企业工作,也可回县直单位工作;对表现优秀、并在企业连续工作满3年以上,经企业推荐或县直单位特别需要的,结合本人意愿,可回县直单位工作;表现特别优秀且符合条件的优先提拔重用。
五、其他事项
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次人才引进由兰考县委组织部、兰考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兰考县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371-26980669
监督电话:0371-2698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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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兰考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兰考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