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需求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示范区专业招商人员10名。具体招聘要求见《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开招聘专业招商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与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3.年龄32周岁及以下(指1989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适当放宽至35岁及以下(指1986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4.热爱招商工作、性格开朗外向、形象气质佳、善于沟通,抗压能力强、能适应经常出差。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5年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二、公开招聘流程
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官网(网址:www.kfxq.gov.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6日-6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开封市第八大街和安顺路交叉口海汇中心A座4楼4023室。
3.报名需提交材料:报名时须提交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1份;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同底版照片3张。
4.报名现场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21年6月24日下午3:00—6:0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至开封市第八大街和安顺路交叉口海汇中心A座4楼4023室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5.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以上,达不到1:3的,经区专业招商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可降低比例至1:2。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核减岗位招聘名额。
(三)面试
1.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2.参加考试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集合,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面试准考证》,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证件不齐禁止进入面试考点。
3.面试总分100分,包括两个环节:(1)自述环节。应聘者准备4—6分钟时长自己制作的PPT(考生自己携带U盘,在考场电脑上播放),介绍个人学习及从业经历、主要工作实绩、个人未来职业规划以及对目前示范区发展及招商工作的认识等情况,满分30分;(2)答辩环节。答辩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专业知识技能、基本素质和能力等,满分70分。
4.面试当天,因参加面试人员放弃等其他原因,导致同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组织现有的应聘人员面试。其结构化面试的成绩应达到所在面试室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聘用计划1:1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和河南省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及工作流程等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以及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等。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此次招聘的派遣制工作人员不占用编制,是人力资源公司的派遣人员,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三、薪酬待遇
1.试用期期间,薪资暂定为5000元/月。
2.正式聘用后,薪资包括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工资暂定为5000元/月,绩效工资以基础工资为基数,考核兑现系数上限为1.5。
3.按开封市企业职工政策缴纳“五险一金”。
4.餐食标准按照目前示范区管委会干部标准统一安排。
四、相关说明
1.后续与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公告、公示、通知等均在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官网(网址:www.kfxq.gov.cn)发布,应聘人员未按照招聘公告、其它与招聘过程有关的公告或通知等要求执行的,视为弃权。
2.人选聘用后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并派驻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商务局工作,聘期2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合同到期,根据聘期内工作表现及工作实绩由用工单位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3.聘期内任务完成情况与目标任务出现较大偏差或者发生重大违规违纪情形以及存在其他影响继续聘用情形的,经用工单位研究并报经区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即予解聘。
4.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5.因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原则上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考生总成绩须大于所有考生总成绩平均分。
6.本次招聘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社会上出现的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切勿上当受骗。
7.本次招聘全过程由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参与监督。
五、疫情防控要求
1.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人员应自备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提供健康码及行程码。
2.招聘过程中将严格执行地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
招聘咨询电话:0371-23856860
监督电话:0371-22557356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