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由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测绘院组织实施,由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程监督,市局人事科全程指导。
二、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资格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注重实践和实际操作能力。
三、招聘岗位名称、人数及职责要求
1、岗位一:文字材料岗位(主要从事政务信息写作),人员1名;
2、岗位二:新媒体视频制作岗位,人员2名;
3、年龄:32周岁以下(1989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4、本次招聘人员有相关实践能力优先录用;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性格开朗,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及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四、学历层次要求
学历要求为全日制大专以上。
岗位一:文字材料岗位,专业要求为汉语言文学或文秘等;
岗位二:新媒体视频制作岗位,专业要求为影视广告或影像与影视技术等;
五、岗位待遇
一经录用,与测绘院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相关政策人事文件执行。
六、招聘条件
应聘对象除满足岗位职责要求之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报考招聘岗位聘用后即构成相关规定回避关系的。
七、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招聘公告等信息于2021年7月26日至2021年7月30日在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8日~2021年8月3日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北城新区北京路7号,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测绘院605室,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539-8151000(报名期间使用)。
3、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小二寸半身同底免冠照片三张。在职人员报考还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填写报名表。
(2)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3)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4)报名时文字岗须持本人写作材料两篇,新媒体视频制作岗须持本人原始影像资料及后期剪辑成果一套。
(5)报名人员须承诺作品真实性,若发现作品真实性存在问题,将取消相应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作品审核
对报名人员的提报作品组织专家审核。
(四)考试
按照招聘人员作品成绩1:3确定考试范围人员,考试时间、地点和形式另行通知。
八、体检和资格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数。如考生合成成绩相同,以专业作品优劣排序;仍相同的按照学历高底排序;再相同的增加笔试程序。
体检工作由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测绘院组织,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资格考察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各项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是否真实)。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2、严格执行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3、本公告相关事项由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测绘院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39-8151000)。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测绘院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