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数量
详见《2021年惠城区公开招聘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报考资格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②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政治觉悟高,品行端正,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③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热爱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能接受较高强度的工作安排。
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刑事犯罪记录,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报名日)。
⑤具有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有从事安全管理及消防相关工作经历以及复退军人的可放宽至高中(中技)学历。同等情况下,中共党员、从事过安全管理及消防监管工作或取得与安全管理、消防工作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人选可优先录取。
2.不得报考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公务员招考中被招聘(考)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的。
二、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管理,签订劳动合同,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身份。纳入《印发惠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及考核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惠城府办〔2020〕1号)管理,工资福利待遇55000.00元/年(参照惠城区编外人员薪酬和待遇标准,含五险一金),食宿自理。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需提前下载并填写《2021年惠城区公开招聘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报名表》2份(附件2),按招聘的职位条件要求填写岗位代码(每人限定报考一个岗位)。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职业资格证或职称证(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书)等原件、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无犯罪记录证明,县(区)级卫计主管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于2021年8月12日-13日(报名时间为2个工作日)到惠州市惠城区应急管理局会议室报名(惠城区龙丰新联路5号,惠城区行政服务中心633室),联系电话:7809632。
四、招聘程序
考试与考核相结合,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及申论。不提供或推荐任何考试参考用书。面试方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60分以上,含60分)中确定面试人选,按报考单位招聘职位数1:3确定。如报考人数≤招考职位数,考试如常进行。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二)体检和政审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报考单位招聘职位数1:1确定。如职位数大于报名人数,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才能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办法及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政审考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由用人单位对确定为考核人选的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录用空额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替补。
(三)聘用
通过招聘程序拟聘用的人员,在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选并与惠城区有关镇(街道)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合同签订手续,逾期作弃权处理。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惠城区公开招聘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报名表》,并注明是否服从调配,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瞒报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参加考核,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
六、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招聘工作由惠州市惠城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惠州市惠城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1:2021年惠城区公开招聘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职位表.docx
2:2021年惠城区公开招聘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报名表.doc
惠州市惠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