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品行端正,服务热情,身体健康;
2.大专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年龄38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3.限寻乌籍。
三、招聘岗位名额及具体条件
招聘5名工作人员,专业不限,男女不限。
四、人员性质
所聘人员属劳动合同用工性质,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期满后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
五、人员待遇
工资1900元/月,绩效考核金每月300元,视考核情况发放,相关社会保险按政策比例给予缴交,中餐费补助按规定享受。
六、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3日
2.报名地点:县自然资源局一楼大厅。
3.须带个人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原工作单位开具),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3张。
4.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名额。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共同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笔试
1.领笔试准考证时间:2021年8月6日上午8:30至12:00。
2.笔试时间:2021年8月7日下午,地点:城北新区小学。笔试分数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对象(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3.笔试内容:
①《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②《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③《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④写作。
(四)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参照公务员录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合并总成绩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选(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列入)。
(五)体检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政审
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聘用
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一年期劳动用工合同,享受规定待遇。
本公告由县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7-2852578。
寻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寻 乌县 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