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数量和待遇
引进21名,均为事业编制。
二、引进岗位
详见附件1。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理论方针政策,事业心强,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履行岗位职责的综合能力;
4.引进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3年7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海外硕士),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7月30日以后出生);取得博士学位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5.学历要求(符合其中之一即可):
①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95所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取得相应学位及以上;
②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42所院校)全日制本科且取得相应学位及以上;
③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一流建设学科(教育部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95所院校及学科)全日制本科且取得相应学位及以上;
④取得2021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院校海外硕士及以上人员(本科学历需为国内原“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或2021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院校海外学士);
6.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均不列入引进范围;包头市内各级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市内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六个月的人员不得报名;
7.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于2021年8月15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使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应聘。
8.具有下列情形的之一的人员不在本次引进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违法
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或在禁考期内的人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五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凡符合引进人才资格条件的人员可通过本人或委托他人的方式前往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1年7月30日至8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包头市九原区广场街1号九原区党政大楼632室。
(二)资格审查。1.通过本人或委托他人到现场报名均须携带报考人员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打印近期更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如未取得毕业证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材料,《诚信承诺书》1份(附件3)、包头市九原区2021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报名登记表2份(附件2),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2张照片粘贴于报名表,另2张照片背面签署本人姓名),《授权委托书》(附件4),凡是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在有复制内容的页面签署报考人员本人姓名、日期以及“此件与原件相符”。
2.报名期间,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和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人员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所在单位意见”栏需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报考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或现工作单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报名人员在报名时要认真阅读引进人才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者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报名,未如实填写专业的,在报名与资格审查环节不予审核通过。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弄虚作假或因个人原因错填信息,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且一切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三)面试。经过资格审查后,九原区委组织部和九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引进人才数与符合条件应聘人数的1:3组织进行面试。面试过程全程录像,相关影像资料在九原区委组织部永久保存以备查。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将通过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九原政府网等平台对外公布。
(四)考察。根据面试结果,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由九原区委组织部和九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素养、理想信念、道德品行、专业知识水平、学习工作能力等情况。主要通过谈话了解和调阅核查档案的方式进行。已参加工作的,与所在单位机关工作人员谈话了解情况;应届毕业生,与导师及同学进行谈话了解情况。考察后,在决定人选前,要与本人沟通确认是否到我区工作事宜。
(五)体检。九原区委组织部和九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引进人数与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需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书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体检不合格者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因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只递补一次。
(六)公示。九原区委组织部和九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引进人才名单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九原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九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关于申请办理编制及人事手续的请示,并做好办理聘用手续等工作。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经查实的,不予聘用。
五、管理使用
1.引进人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引进人才实行最低5年服务期并签订服务协议书。
2.九原区委将采取选派到基层一线挂职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引进人才的实践锻炼。工作1年后,经考核优秀的,列为科级后备干部。结合面试时成绩和到岗后工作表现等综合评定,区委将择优提拔使用部分表现突出的人才。
3.为符合我区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引进人才提供公租房。
六、其他事宜
1.报名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弄虚作假或因个人原因错填信息而影响报名、聘用的,责任自负。
2.报名人员务必保持联系电话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应聘的,责任自负。
3.未尽事宜,由包头市九原区委组织部和包头市九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4.九原区委组织部联系人:
咨询电话:0472—6939205
邮箱:btjyrcb@163.com
九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472—714823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监督举报电话:0472—6912380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点击下载>>>2021年包头市九原区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岗位表x.xlsx
2021年包头市九原区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报名登记表x.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