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评弹艺术传习所(上海评弹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10
上海评弹艺术传习所(上海评弹团)是隶属于上海戏曲艺术中心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苏州评弹书目的创作和演出。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和《关于深化简政放权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沪人社规〔2017〕6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演员,3名(专技岗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职位说明:
根据每年考核要求,完成演出指标;根据演出安排,学习传承评弹书(节)目,参加各类文化艺术活动和比赛。
2、招聘对象条件:
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评弹表演及相关专业;一年以上演出经验;认同上海评弹团价值观念和艺术风格;具有良好的专业能力和艺术素养,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以上岗位应聘者如为外省市社会人员者,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紧缺急需人才除外),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7日。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27日24:00时止。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微信公众号,点击“招聘考试”菜单栏,选择“事业单位招考”进入报名系统,为保证及时获取报名审核结果及后续相关通知,请允许报名小程序的“通知发送功能”。应聘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供本人下列材料(电子版):
1)身份证(正反面);
2)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外省市报名人员);
3)最高学历、学位证明;
4)社会人员请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详见“学信网”),国内院校应届生请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详见“学信网”),留学回国人员请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请上传至报名表中“电子文件”中“学籍证明”项)
5)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或其它相关材料(请上传至报名表中“电子文件”中“其他”项)。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
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
3、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我团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收到的报名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审核结果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告知。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可进入业务考核环节。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进入业务考核环节。
(三)业务考核
考生须提交身份证、居住证(外省市户籍报名人员)及相关证书的原件供查验。考核内容主要为专业知识、现场曲目表演、自选书目表演等,根据评分及岗位需要情况择优录取。
(四)身体检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由候选人自行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如有考生放弃录用或体检不合格的,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录用体检人选。
(五)考察
由我团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如有考生考察不合格,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与考察人选。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邮箱:resume@eastjob.cn
联系电话:021-62817169
监督电话:64376679
上海评弹艺术传习所(上海评弹团)
2021年0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