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利川司法行政工作,提升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市九届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市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工作人员(非在编)14名。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各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人员,专门从事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工作(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利川市常住人口;
(二)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热爱司法行政工作;
(三)18周岁以上、43周岁以下(即1975年12月31日以后至2000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居民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
(四)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
(六)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心条件,具备一定的法律常识和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
(七)熟悉计算机基础操作。
(八)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C证及以上的,笔试成绩加10分。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征信记录的;
3、因违纪违法行为曾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行政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报名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出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工作人员验证后返还原件,保留复印件),提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报名时间:2018年8月23日(星期四)至2018年8月31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利川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一楼大厅3号窗口(公园街13号)。
(二)笔试(卷面测试占80分、计算机基本技能操作占20分)
1、卷面测试。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入场,按《准考证》上考试编号对号入座,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主要是时事政治、法律常识、计算机基础知识、州情市情等内容。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计算机基本技能操作。应聘人员运用计算机,在相同时间内,对同一份文稿进行字符输入和编辑排版。
(三)面试
根据笔试环节总成绩,按1:2的面试入围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基础知识、业务能力、应变能力、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知识,采取百分制方式计分,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入场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
(四)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
市司法局组建专班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应聘者需据实填写《利川市司法局政审表》,并提供个人征信记录和无犯罪记录。政审不合格或个人征信记录不良的不予聘用,空额人员从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市司法局依据政审结果,统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利川网和利川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法治利川”发布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的应聘者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聘用后,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市司法局签订劳动合同。
薪资待遇为每月工资为2300元(含“五险一金”自费部分),另补贴伙食费300元/人▪月(若已在相关食堂就餐,则不予发放现金)、通讯费100元/人▪月,根据工作绩效考核情况计发年底奖金。工作时间按行政机关上下班时间执行。如有需要可提供住宿。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对本人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本公告由利川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杨建娥 13597753007(利川市司法局);邵慧 13971983296(利川市司法局);何希7282688(利川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