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武汉市政府令第270号)和有关规定,武汉市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46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至2000年9月31日期间出生);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双眼裸眼视力均在0.6(标准对数视力4.8)以上或矫正视力均在0.8(标准对数视力4.9)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
(五)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武汉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涉嫌犯罪的;
(二)曾因违法犯罪被予以刑事处罚,或者行政拘留、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等限制人身自由处罚的;
(三)因严重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四)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五)具有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报考程序
(一)查询招聘岗位
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武汉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报考人员可登陆武汉人事人才网(www.job98.com)、武汉市公安局“平安武汉”官方微信(pinganwuhan001)以及平安武汉网(www.whga.gov.cn)查询。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2018年8月28日至9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周六、周日照常报名),报考人员持填写的《武汉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户口簿、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以及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到武汉市公安局水上分局(硚口区古田四路解放大道96号,原市公安干部学院内)现场报名。
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办理报名手续,并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方式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文化基础知识、法律基本常识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知识等,满分100分。
笔试结束后,划定合格线,从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人员中,确定参加面试或体能测试人选。其中,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达到1:2及以上岗位的,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低于1:2的,按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报考
设备操作、网络维护、影视制作、网络管理、船艇轮机、船艇驾驶等技术岗位的,按照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试人员。
笔试地点设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杨汊湖标准化考场(江汉区常青街常青五路市委党校斜对面)。
2、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以及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
3、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1)男子1000米跑,标准为≤5分30秒;女子800米跑,标准为≤5分25秒。
(2)10米×4往返跑,男子标准为≤13.4秒,女子标准为≤14.4秒。
(3)立定跳远,男子标准为≥205厘米,女子标准为≥166厘米。
体能测试为达标测试,不折算成绩。三个测试项目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予聘用。
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的具体时间,通过平安武汉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4、考试综合成绩折算方法。参加笔试、面试的,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只参加笔试的,笔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1、考试结束后,依据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安排在市级医院进行,其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3、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的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的,通过平安武汉微信号,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薪酬待遇
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福利、服装装备、教育培训及日常管理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全额保障,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月薪3200元(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其中,轨道分局辅警月薪3800元。
相关事项提醒:
1、涉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于工作时间内通过电话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7-85396522。
2、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并通过平安武汉微信公众号接收考试、体能测试等通知。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体能测试及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准考证是个人参加考试、体能测试、体检等环节需要出示的凭证,请妥善保管。考试时,应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武汉市公安局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