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完成全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任务,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经济普查的通知》(保政发〔2018〕13号)文件精神,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县统计局拟从社会聘请临时人员从事县“四经普”办公室工作。
一、聘用人员工作职责
在县经济普查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参与经济普查前期准备、经济普查登记、数据质量审核评估、数据处理、经普资料开发利用等各阶段工作。
二、聘用人员基本条件
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具备办公自动化操作技能,包括电脑打字、电子表格制作等;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水平;聘请人员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8年8月27日至31日。
报名及初审: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简历一份等资料到县统计局(城关镇迎宾路77号)报名,进行初审。
报名联系人:朱海卿,联系电话:0710—5817295。
(二)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资格审查、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面试由县统计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按面试成绩择优录取2名。
四、聘用时间及报酬
聘用人员使用年限原则上暂定一年,初步定为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止,具体可视“四经普”工作需要调整。聘用人员劳务报酬为固定月薪3000元/月,不支付其他报酬。
保康县统计局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