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关于加强执纪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按照《中共驻马店市纪委办公室、驻马店市监察委办公室关于组建执纪审查调查看护人员队伍的通知》(驻纪办〔2018〕56号)精神,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南省人才流动条例》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确山县纪检监察宣教中心拟公开招聘编外人事代理人员。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26名(男21名、女5名)
二、岗位工作职责
市、县纪委监察委执纪审查调查专业看护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男身高170公分以上,女身高160公分以上。
3、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确山户籍的,夫妻双方一方户籍在确山的或在确山购房的;
4、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放宽到高中;
5、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品行;遇事冷静,有较强的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6、退伍军人、中共党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聘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已经被立案侦查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的;
3、曾受到党政纪处分或正在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的;
4、由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和其他不适合从事执纪审查调查看护人员工作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 9月3日至9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二)报名地点:确山县行政新区中原大道北段人社局综合办公楼301房。联系电话:0396-7066497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考务费30元,报名者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彩色照片4张。
(四)现场填写《2018年确山县纪检监察宣教中心招聘编外人事代理人员报名表》,报名人员应当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表,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并符合所报职位要求的条件。
(五)领取准考证。报名成功的人员,于2018年9月7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县人社局报名地点现场领取准考证,错过时间视为放弃,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达不到2:1的,招聘计划按比例递减。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信息及事项通过驻马店人才信息网(http://www.zmdrc.net/)、确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ueshan.gov.cn/)、确山县人社局网站(http://www.qshrss.gov.cn/)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六、招聘方式
确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确山县纪检监察宣教中心编外人事代理招聘工作,招聘程序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笔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委托专门考试机构或高等院校命题、阅卷。笔试考试时间为9月9日上午9:00-11:00,考试科目统一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名额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考生可于9月11日在驻马店人才信息网、确山县人民政府网站、确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9月14日进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地点在县人社局综合楼三楼,面试时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组织实有人员进行面试。未参加面试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七、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具体考察工作参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进行。
(三)公示。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指定方式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编外人事代理合同。
八、岗位待遇
招聘结束,确定后的聘用人员移交确山县纪检监察宣教中心管理、使用,其人事档案、年度考核、工资晋升等业务由县人事代理机构负责办理。
(一)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由县财政全额负担;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用的单位缴费部分由县财政解决,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负担。
(二)岗位就业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年度考核、岗位供求和工作需要,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2018年确山县纪检监察宣教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事代理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确山县纪委
确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