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4人、行政辅助岗1人(详见附件1“岗位需求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具有较好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三)报考年龄具体详见岗位需求表;
(四)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或以上学位,具备岗位需要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资格。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验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31日。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10日下午5:00。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考人员登录白云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y.gov.cn)或智联招聘(http://www.zhaopin.com),下载《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宣传部政府雇员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报信息后打印出来签名、扫描发至邮箱gzbyss_hr@126.com。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全面,报名登记表发送成功后不得更改。
(3)报名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名单9月16日前在白云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二)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核要求:应聘人员提供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学历、学位证书,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可补交),报考专业技术岗的需提供职称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还)。
2.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以及个人代表作品。
3.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4.招考计划数与岗位报考人数之比低于1:3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5.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获得笔试资格。笔试名单将在白云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6.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9月25日(星期六)上午8:30-9:30;地点:广州市政通路43号。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9月25日(星期六)上午10:00;地点:广州市政通路43号;考试时间为90分钟,开考后迟到20分钟不得入场。
2.笔试内容:新闻采编业务
3.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在白云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面试
1.确定拟面试对象。按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
2.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在白云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100分,60分为合格。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五)考察和体检
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如出现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经历、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
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通过后由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宣传部统一组织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白云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本人放弃录用的,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
依照白云区政府雇员相关文件执行,另实行绩效考核方案,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基本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的采编岗位政府雇员,采用“包干经费+绩效(即稿费)”的薪酬方式。年包干经费含工资、个人及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等,绩效根据个人实际完成任务量,按月进行考核评定,超额完成岗位基本工作任务者,另行计发绩效,并在下一月的工资中一并发放。
五、注意事项
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考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本公告由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6396932。(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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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宣传部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