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及人数
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聘用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名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3日。
7.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4.在以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曾被开除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吸毒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名的其他情形。
(三)专业目录要求
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下发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执行(详见附件5)。
四、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报名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负责,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方式。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日8:00至9月3日18:00。
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时填写《2021年事业单位紧缺人才聘用报名登记表》(附件3)、《承诺书》(附件4),同时必须提供: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电子版,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电子版。报考岗位还需提供相关资格证的需提供证书电子版。
2.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日18:00。
(三)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四)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考生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3.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详细填写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并保证电话畅通,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若发生因电话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招聘环节均须持健康码进场。
报考人员参加招聘环节时须配合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
(1)“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按要求正常参加招聘环节;
(2)“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招聘环节前72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
(3)“云南健康码”为红码非境外入滇人员。持招聘环节前72小时内2次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
(4)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招聘环节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
(5)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在解除14天隔离观察后,持招聘环节前72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
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在招聘程序结束期间内,应避免离开报考单位所在地区,导致健康码异常,给正常参与后续招聘程序带来不便。后续若有新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以最新要求为准。
五、招聘程序
(一)面试
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安排面试等方式进行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对象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考察,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
(二)资格复审
岗位面试分数排名第一的考生进入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州农业科学研究所粮食作物技术推广岗、粮食作物品种选育岗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顺延递补。州绿色食品与乡村产业发展中心经济作物研究推广岗不设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证件材料;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公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抽调人员成立考察组,考察组不得少于2人。采取实地考察,对进入考察环节的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审核考察对象档案,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工作结束后形成考察报告。
(四)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再继续后续的聘用程序。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窗口网站上进行公示,其中拟聘人员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报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
六、其它有关要求
(一)按照相关规定,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协商一致,对其服务期限等问题进行约定,并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注明。签订聘用合同后,双方必须履行聘用合同的条款。
(二)聘用人员无故未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联系电话及邮箱
各单位具体联系电话和邮箱号码详见《2021年州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聘用报名联系信息表》(附件2)
监督电话:
州农业农村局直属机关党委(人事科):0691-2127755。
西双版纳州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691-2148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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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州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紧缺岗位人才聘用岗位表.xlsx
2021年州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聘用报名联系信息表.xls
《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网页链接.docx
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