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原则
本次人才引进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引进对象
主要面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现已在娄底市辖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有正式编制人员不纳入此次引才范围。
三、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4人,具体岗位详见《2021年娄底技师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要求目录表》(附件1)。
四、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专业等资格条件;
4.年龄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超过40周岁,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超过50周岁,具体要求以岗位要求目录表(附件1)为准;
5.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6.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7.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娄底市辖区内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引进程序
按照发布引进人才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引才公告统一在娄底市人社局网站和娄底技师学院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7日-9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统一到娄星区湘阳东街北侧江龙滩大桥以东100米娄底技师学院办公楼312室现场报名。
3.报名材料:
(1)《娄底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副高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1寸近期免冠半身彩色证件照3张;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获奖材料及能够证明其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材料;
(6)属于娄底市辖区外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上须加盖所在单位的行政公章)。
4.资格审查: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并报人社部门复核后确定进入考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引进条件或者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引才资格。
5.领取准考证要求: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按通知的时间到娄底技师学院人事科领取,过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
6.其他说明:本次引才岗位所要求专业参照《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该目录没有的专业,则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
(三)考试
考试由学院在市人社局、院纪委的监督和指导下,负责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试者在能力素质、专业知识运用等方面与引进岗位适应程度。考试方式以面试(试讲)的形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合格后,组织体检。体检按照引才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医院根据有关规定选定,体检标准按《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娄底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娄人社发〔2014〕68号)文件中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国家关于遏制公职人员涉毒吸毒工作的统一部署,将吸毒检测纳入本次引才体检范围。
体检费用由受检人自理。自动放弃、其它原因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该岗位不予递补。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进入考察程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及其它不宜聘用情形的,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书面考察结论。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考察所需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自动放弃、其它原因未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予递补。
(六)公示
经审查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娄底技师学院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办理列编、增人计划、聘用、工资审批等手续。一经聘用,工作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未满服务年限不得申请调动。
六、纪律要求
报考者要严格遵守纪律,并对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在引才的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或在面试过程中有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点击下载>>>
2021年娄底技师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要求目录表b.docx
娄底技师学院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