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
1.鼎湖区沙浦镇人民政府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4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2.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3.愿意履行工作人员义务,服从镇政府工作安排。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吃苦耐劳。
5.熟悉电脑操作和办公软件应用。
6.招聘岗位:(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日至9月3日。
2.报名地点:鼎湖区沙浦镇人民政府三楼党建办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驾驶证、工作证明、社保流水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前填写附件1《报名登记表》(可到鼎湖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qdh.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交彩色1寸照片1张。
4.资格审查:由招录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在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考试
考试以面试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人数及所需资格条件,由应聘人员自愿报考。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2021年9月10日
面试地点:鼎湖区沙浦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三)体检
经面试确定考生成绩,按成绩高低排名,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或体检后放弃聘用资格的,根据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四)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鼎湖区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无异议,将于公示期后按流程办理聘用手续。不按时间要求来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到上班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用人单位按照考生的成绩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试用期为1个月,初次聘期为1年。劳动合同期满时,若双方同意续聘的,则可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执行编外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附件内容。
2.考生报名后请密切留意鼎湖区政府门户网上本次招聘的相关公告通知。
未尽事宜,可向鼎湖区沙浦镇党建办咨询,联系电话:26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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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湖区沙浦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工作要求x.docx
鼎湖区沙浦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x.xlsx
鼎湖区沙浦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