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
本次肇庆学院专场招聘教师142名,其中招聘高中教师15名、招聘初中教师21名、招聘小学教师94名、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12名。招聘岗位信息详见《2020年高要区招聘教师岗位情况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中小学教师: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与招聘岗位相应专业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幼儿园教师:一是招聘幼儿教育教师: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与招聘岗位相应专业毕业的应届生。二是招聘幼儿园音乐、体育教师: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与招聘岗位相应专业毕业的应届生。
应届毕业生指2020年毕业,并于同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8年、2019年毕业仍在择业期内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3.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未满的人员。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查询
招聘公告在高要区人民政府网站的公告公示栏(http://www.gaoyao.gov.cn/)。
(二)报名
1.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7月29日(2)报名形式:邮寄材料报名+微信登记。
(3)报名流程
第一步:邮寄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邮寄本人应交的报名材料。证书证明的原件验证时间为现场招聘当天(不接受现场或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报名)。
邮寄材料报名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7月29日17:00止(以邮件寄出的时间为准),超出规定报名时间的视为报名无效。
邮寄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城区府前大街92号高要区教育局人事股(收),邮编:526100,联系电话:0758-8392552(需将应聘材料在指定时间内通过快递方式投递到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教育局人事股,并在邮件封面注明“岗位代码+招聘岗位+报考学科”。
第二步:微信登记。
报名考生通过扫描以下的微信二维码进行个人报名信息登记,填写的信息必须与《2020年肇庆市高要区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2)填写的信息一致。
注意:报考人员完成以上两个步骤才视为报名成功。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条件报名,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报名材料要求。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
1.《2020年肇庆市高要区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在报名表贴相片处粘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片);
2.报考人员还需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在空白处签名,声明资料真实):
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高校就读期间的成绩表〔成绩表中须有学业成绩和学分绩点(盖学校或学院公章)〕、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大学期间获奖证书等资料。报考足球体育教师还需提交以下其中证书之一:中国足协注册E级教练员证书、国家三级足球运动员以上证书、国家二级裁判员以上证书。2018年、2019年毕业择业期内毕业生还需提交学历证书。
(四)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只可按公告和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多报岗位无效。
2.报考者提交的报名资料和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取消报考者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核程序
(一)资格审核
招聘工作组对考生邮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按1:3比例确定入围下一阶段现场复核的名单,若某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人数小于1:3的比例,则该岗位的全部考生进入下一阶段的考核环节。报名时间截止后七天内,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将在高要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告公示栏公布,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按公布的通知要求依时到肇庆学院进行现场复核和考试等。
(二)现场复核和考试
地点:肇庆学院(具体时间待定)
1.现场复核。入围的考生,按通知要求到专场招聘现场提交报名材料原件,供招聘工作组复核,复核通过者进入考试环节。
2.考试。
(1)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水平及综合素质,体育、美术、音乐学科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入围面谈人员名单(以现场通知为准)。
(2)面谈。招聘工作小组与入围面谈人员进行面谈。
(三)签约
地点:肇庆学院(具体时间待定)
同意签约的考生现场与区教育局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根据招聘的实际情况,由区教育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统筹安排。考生聘用后,与用人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服务期间不能申请调动。
五、体检及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者,不得列为考察对象。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个人负责。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和其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考察分为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六、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要区人民政府网站的公告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报批后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能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对象要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特殊情况下,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聘用后,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政策规定办理转正定级,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一经录用聘任,原则上须承诺在约定试用期满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并在报名现场提供承诺书;规定期限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特别提醒
结合防疫工作要求,参加考试的考生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考生在进入招聘现场前,须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
(二)所有人员在进入招聘现场时,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考点。
(三)在招聘现场内,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防疫要求,配合做好各项防疫措施。
本公告由肇庆市高要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8-8392552、8391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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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高要区教育局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