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事业编制教师25名,各职位及要求详见《广州市从化区2021年公开招聘心理教师职位表》(附件2)。
三、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4.具备岗位所需职业技能要求和任职资格;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在报考时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20〕10号)的准入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
1.报考初中心理教师职位的考生要求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报考小学心理教师职位的考生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本科学历的考生年龄要求30周岁(含)以下(1990年9月18日后出生),具有对应学科的中级职称或研究生学历的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可放宽至35周岁(含)以下(1985年9月18日后出生)。
3.报考人员的专业及其代码依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报考人员必须符合规定的报考职位相关专业(代码)要求(详见附件3),其研究生或本科专业代码其中一项符合我区招聘要求的即可报名。
4.报考人员须具有与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21年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与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
5.公务员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资格复审时必须出具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5.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开始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6日上午9:00至2021年9月18日下午17:00时止。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初审。报考人员在系统提示报名成功后继续跟进审核情况。
3.打印准考证:考生于2021年9月25、26日自行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4)同一职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相应减少该职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聘,并于开考前公告。
(5)报名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有效;报名系统审核通过后不能更改。考生自行网上打印《报名表》(附件1),《报名表》的信息须与资格复审提交的审核材料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发〔2017〕35号)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考场安排在从化区内,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政策法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课堂教学、班级(团队)管理常规知识,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辅导相关知识,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及学科知识等。
3.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4.笔试成绩将于2021年10月11日前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及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公布。
5.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从化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申请查分,每位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的对象、时间和地点:按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10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则同分人员一起进入资格复审);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达不到1:10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的对象、时间和地点于2021年10月11日前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及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与笔试成绩同步公布。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按要求填写好的《广州市从化区2021年公开招聘心理教师报名表》(附表1,自行下载);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
(4)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5)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2021年毕业生和非2021年毕业生提交);
(6)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学位材料,如有专科学历材料,一并提供;
(7)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公务员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提交)。
3.工作人员根据考生提供的报名表及相关资料,对照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在资格复审中,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视为放弃参加综合素质评估资格;因未按要求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通过。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下一名考生,将以电话的方式通知递补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发放参加综合素质评估通知书。
(四)综合素质评估。
1.参加综合素质评估的对象: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如出现同一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合格的人数与岗位招聘数≤5:1的情况,该职位所有考生综合素质评估基本能力测试环节免考,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2.综合素质评估时间:2021年10月16日。
3.综合素质评估地点: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从化分校(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旺城大道337号)。
3.综合素质评估方式:
(1)基本能力测试
综合素质评估基本能力测试按照《广州市教师招聘综合素质评估工作指引(试行)》(穗教组人〔2019〕55号)的要求组织,以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和职业道德。基本能力测试的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仅作为进入下一环节的依据,不设合格线,不计入总成绩。
(2)心理品质测试
心理品质测试的结果不公布,仅在下一环节中作为参考。
(五)面试(试讲)。
1.参加面试的对象: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的成绩高低顺序,每个职位按1:5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要求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于2021年10月17日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2021年10月18日。
3.面试地点: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从化分校(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旺城大道337号)。
4.面试内容:
面试以试讲的方式进行。根据我区现行的教材,按报考学段选取教学内容,考生在40分钟内写一课时的教学设计,考生根据所写的教学设计进行试讲(限时10分钟/人)。主要考察考生在专业素养、教学组织、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等方面的能力。
5.面试分值:教学设计不进行评分,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六)公布成绩。
笔试和面试分数按4:6的比例折算成绩汇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及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公布。
(七)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至低排序,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环节;笔试、面试成绩皆相同的,参考综合素质评估成绩优胜者进入体检环节。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均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列为体检对象。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执行。体检由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结果需复查的考生,自通知复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者,视为体检不合格。当出现体检不合格(含复查),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则在同一岗位两项考试成绩均为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由总成绩高至低排序依次等额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通过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则在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员中按由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九)确定聘用名单及公示。
根据应聘者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及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十)聘用及相关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为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分配到中小学任教,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考生最终工作单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所有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分配。
2.拟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期间按广州市的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非广州户籍的教师在聘用后半年内需办理好户口迁移手续。
3.所有拟聘用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放弃入职资格。
4.入聘岗位按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政策办理岗位聘用。
5.人员录用后按学历从初级相应岗位起聘。
五、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所有聘用人员须承诺在所聘单位服务满五年,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上约定至少工作五年以上。
(三)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港澳居民报考者根据《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7号)的规定执行。
(五)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考生报名后视为认同公告所有内容,须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
(六)考试成绩排名接近的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如果出现等额递补,将以电话的方式通知递补人员。
(七)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或隐瞒任何不适宜聘用情况的。
(八)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此次招聘名义组织的任何行为,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九)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从化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及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上公布,请参加招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六、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应聘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及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公告。
(二)应聘人员应持“穗康码”或“粤康码”蓝码或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体检等程序;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史但无相关症状的考生,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应聘人员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生参加资格复审和考试时均须提交如实填报、亲笔签署的《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附件4)。考生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须真实、有效,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的相关检查监测,无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如违反相关规定,考生本人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七、本招聘公告的解释权归2021年广州市从化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20-87935143;020-87941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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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局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