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五莲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服从公司岗位调配。
2、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3、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不得报名;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报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4、对曾在本公司工作现已辞职、辞退等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公司历次招聘报名并经考试合格拟聘用又放弃的人员,不再接受报名。
二、招聘职位、数量
详见《五莲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招聘职位计划数与经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达不到1:1.2比例的,招聘数额相应核减或取消。择业期内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不受专业限制,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考试。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6日—9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报名人员需本人提交有效身份证和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证件或证明材料(包括且不限于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操作证、奖励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认真填写《五莲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诚信承诺书》(附件3)各1份(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贴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5张),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资料。
凭国(境)外学历应聘的,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报名人员需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9月16日前14天内,有日照市外旅居史的,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全程佩戴口罩进场,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所要求的条件和专业工作能力,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初审,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通知参加考试。报名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经资格初审合格后,所报职位信息不能更改。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将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一)公交(校车)驾驶员考试。采取驾驶技能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道路驾驶技能、规范操作、应急处置能力等,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依据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等额确定初选人员,如考试成绩分数相同,以取得驾驶证时间长者优先。
(二)其他招聘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需求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超出计划招聘比例数量的,并列进入面试范围。
2、面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综合分析、创新应变、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情况。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直接进入面试的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初选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等额确定初选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也相同,一并纳入初选人员范围。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五、考察和体检
初选人员确定后,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指定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替换化验样本等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的,按总成绩高低次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初选人员经考察、体检合格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七、其他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在五莲县人民政府网站(www.wulian.gov.cn)及时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受疫情影响,招聘后续工作视疫情防控变化情况进行,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报名考试的,由个人承担相关责任。
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试辅导培训。
本简章由五莲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人:徐经理
联系电话:0633-7958017 13406330134
附件:
2、五莲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五莲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