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技能条件,服从组织安排。
(五)年满18周岁至30周岁,年龄日期计算截止到2021年10月1日。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1.在校期间因学术造假、行为不端、舞弊等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受过处分处理的人员或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恶意失信行为被纳入联合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人员不得报考;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4.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使用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取得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在2021年10月1日前取得;
5.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9:00—9月17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9月13日11:00—9月18日16:00。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滕州市聚智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tzrcjt.com/)。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报名网站,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证件照片为清晰的近期照,按报名网站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1年9月18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线上初审
由市供销合作社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9月13日11:00—9月18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可于笔试开始前5天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2021年滕州市供销合作社系统企业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内含《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前资格现场审查时及参加面试时使用)。
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滕州市聚智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滕州市龙泉路墨乡圣府1号楼滕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9楼)办理减免手续。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在网上进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在现场进行。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时间另行发布公告。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市供销合作社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达不到招聘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00,面试人选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测试方式,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市供销合作社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录用
已通过考察、体检的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录用。因放弃或其他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经市供销合作社研究同意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八、公示及薪酬待遇
(一)公示。根据考察、体检结果,按招聘计划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经公示无异议,报滕州市供销合作社同意后由用人单位录用(试用期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试用期合格后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二)管理及薪酬待遇。招聘录用后,应遵守所在单位管理制度,服从组织安排,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作,执行所在单位薪酬制度。
九、其他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632—8129999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632—5513982
请在工作时间段拨打以上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