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乡镇管理水平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根据聘用人员总职数不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对外公开招聘编外人员4名,聘用后根据各人专业和能力特点由镇政府统一安排到镇机关相关股室,现将公告发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性别不限,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3.受聘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分配,能够吃苦,尽职尽责,保证有足够时间参加党委、政府日常中心工作和临时性、突击性任务。
4.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术;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优先,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优先,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5.在本单位服务年限至少满三年以上并签订承诺书(参加公务员、机关事业单位考试被录取的等特殊情况可酌情考虑)。
(二)不得报考的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有经济问题或其它尚未审查清楚的问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在读学生;
4.违反纪检、综治、计划生育、两违等相关政策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7日起至9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新罗区白沙镇人民政府3楼党政办,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597-2637636。
3.报名办法:应聘者须持①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学历、学位和职业技能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近期正面免冠白底一寸彩照1张;④《招聘报名表》一份(报名表需填写完整,表格附后,请自行下载填写)。
(二)招考方式
1.面试。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采用面试谈话方式考核评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判断、组织协调、应变和处理问题的实际能力和爱岗敬业精神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根据面试得分结果,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电话通知)进行体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参加标准及项目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考核。体检合格后,对入围者的德、能、勤、绩及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日常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后,提交镇党委会研究确定。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聘用,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工资待遇及收入参照本单位临时人员管理办法执行,每月不低于3000元(含五险及其余福利)。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罗区白沙镇党委、政府负责解释。
中共白沙镇委员会
白沙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