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招收派遣制工作人员2名,派遣至市人才办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张家港市户籍大专以上学历人员,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不限户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备正常履行相关岗位的个人素质和身体条件;
3.政治历史清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刑事、党纪、政纪、校纪处分。
4.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设备。
二、拟聘岗位及要求
工作岗位(一)
1.岗位要求
中文、文秘、新闻等相关专业,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设备,有较好的文字功底,熟悉新媒体者优先。
2.工作内容
落实人才宣传相关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人才服务工作。
工作岗位(二)
1.岗位要求
专业不限,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设备,有活动策划组织、综合协调工作经验者优先。
2.工作内容
落实人才服务政策,完成各项服务工作,协助人才办理相关审批事项。
三、应聘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日期:2018年8月29日至2018年9月5日,周一至周五8:30~16:30。
3.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填写《报名表》一份,本人简历一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它工作证明材料、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证件彩照1张。
4.报名地址:华昌路三号港城大厦711办公室。
5.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招录办法
招录按照资格初审、人岗相适度测评、面试、体检、政审的程序进行。新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
咨询电话:(0512)58917812。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