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姑苏区消防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消防执法辅助人员20名,根据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岗位说明
协助消防监督员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 协助收集综合有关资料和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和反馈信息;协助进行消防信息采集、反馈及消防宣传等工作。
二、工资待遇
消防执法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由苏州市姑苏区财政保障,并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待遇。入职后以服务年限为基础进行层级晋升,实行工资稳步增长机制。
三、报考要求
1、自愿从事消防服务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事业责任感。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3、苏州户籍优先,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27周岁以下(1991年9月至2000年9月期间出生);身高1.70米(含)以上;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机警敏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四、报录程序和方法步骤
1.报名地点:苏州市广济南路288号,石路金座大厦15楼。
2.现场报名时,报名者填写《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将《登记表》中“报名者填写内容”填写完整并加贴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1张。
3、资格审查:报名者向工作人员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经验证,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工作人员当场收取《登记表》、相关资料复印件和近期1寸证件照1张。
五、报名注意事项
1.须本人到现场报名。报名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应聘材料和证件均出示原件,并向招聘单位提交复印件和个人近期1寸证件照1张。
2.报名者须对照《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六、面试
1.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
2.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倾向、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应变能力、计划协调能力、人际关系与合作能力、岗位匹配能力、责任感和进取心、个性稳定性等。
3.面试成绩的计算。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七、体检
根据面试,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同岗位末位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八、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环节。
九、录用
体检、政审均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市金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经公示无异议,拟录用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报到,参加为期半个月的封闭培训,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录用。
试用期内因违反管理规定被问责的人员视为试用期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1.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2.招录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录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咨询监督电话:65581091
十一、本简章由苏州市姑苏区消防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2018年8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