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用人数
本次拟选用人员307名,岗位要求见《深圳市龙华区2021年9月公开选用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网址:http://kw.ty-job.com/home/projectInfo/613f1ad025801(请用电脑打开,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二)报名时间:2021年9月22日15:00-9月26日15:00。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22日以后出生),具体岗位有年龄要求的,从其要求;相关资历、年龄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至1985年9月22日;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聘用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2016年9月22日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限制报考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材料:
1.《深圳市龙华区2021年9月公开选用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附件2),所有信息均需完整填写,包括个人证件照;
2.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有效期内);
3.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电子扫描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6.无犯罪记录承诺书(附件3);
7.本人“粤康码”二维码截图,截图显示时间需在报名起止时间内;
8.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
(五)温馨提示: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在线验证,有效期选择6个月。
2.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报考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初审时提供中国教育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完整报名材料,不予受理。相关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考
每位报考人员仅可报考一个岗位,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详细查看《深圳市龙华区2021年9月公开选用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
每位报考人员仅有一次报名机会,一旦确认提交报名,无论报名时间是否截止,均不允许更改报名岗位、修改报名信息、补充报名材料,请务必确认自身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并通过报考系统上传无缺漏且符合岗位要求的报名材料。
资料上传成功标识:显示为“报名成功”即完成资格初审材料上传。
四、资格初审
根据岗位要求及公告基本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线上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可通过报名网址“报名入口”登录后查看。线上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在招聘的各个环节中,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笔试
(一)笔试内容:
1.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考试时限90分钟,笔试题型为客观题和主观题结合,客观题分值60%,主观题分值40%,主要考核辅助行政职业能力及社区综合治理相关内容。
2.其他岗位考试时限90分钟,笔试题型为客观题和主观题结合,客观题分值60%,主观题分值40%,主要考核辅助行政职业能力及公共基础知识。
(二)笔试方式:
结合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实行线上笔试。报考人员需自行配置具有摄像、录音、上网功能的计算机和智能手机各一台(部),并确保网络通畅。
线上笔试包括模拟笔试及正式笔试,未参加模拟笔试者视为放弃正式笔试资格。
(三)笔试时间:模拟笔试及正式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初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将无法参加模拟笔试及正式笔试。
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由各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及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七、成绩及入围体检人选公布
(一)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5分,笔试成绩或者面试成绩不达合格线的不予确定为入围体检人员。
(二)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报考人员需按照入职体检的要求进行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
(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应届生及建档立卡等困难高校毕业生。
八、入职
本次选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九、其它事项
(一)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选用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本次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复印多份备存。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查、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三)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导致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请广大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避免前往重点疫情高发地,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本次选用工作相关公告事宜将在“深圳招聘领域”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各位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公告一旦在以上平台挂出视为通知已传达,任何错过报名、资格审核、体检、报到期限或缺考笔、面试所造成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七)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手续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八)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本次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5-23007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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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组织部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