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医生20人。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以及专业技能条件。
(四)具体岗位要求:
医生类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执业类别: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且已经取得临床/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
②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医学毕业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所学专业需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医发[2014]11号)中临床、中医类别报名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①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③一、二、三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④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⑤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⑥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威海市文登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招聘人民医院医共体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现场报名:2021年10月11日——10月1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
地点:威海市文登区卫生大厦8楼基妇科(威海市文登区通和路2号)。
威海市文登区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报名工作,在报名期间,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告知缺少内容,及时补充,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补充的材料视为弃权。现场报名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报名表照片须为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
2.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应聘岗位所需要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3.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原件、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无业人员提交档案代管部门《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2);择业期(2019届、2020届毕业)内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护士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管理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2),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前提供。
四、考试及录取
(一)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面试采用专业考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确定拟录人员。
(二)资格复审与考察
资格复审在考察阶段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招聘资格。考察采取差额考察方式进行。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1:1.5比例依次确定考察人选,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考察人选。
(三)签订拟录用协议书
与拟录人员签订《拟录协议书》,拟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如果不能按期毕业,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体检
按招聘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除特殊情况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人员放弃的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报名通过的人员及时关注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endeng.gov.cn/)并按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
六、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文登区人民医院医共体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情况、所学专业等综合情况统一安排岗位,并由各基层医疗机构办理聘用手续。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每个聘期5年,聘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七、薪资待遇
录用人员由基层医疗机构管理使用,并根据业务水平、执业资格等情况轮流选派到所辖村卫生室工作,享受以下待遇:
(一)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护理人员工资标准不低于威海市最低工资标准,具体由各基层医疗机构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二)对已经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证书且能够独立执业的人员工资标准参照基层医疗机构同档次的事业编制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时了解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endeng.gov.cn/)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公告由威海市文登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联系电话:0631—8930068,请在(8:30-11:30,13:30-17:00)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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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文登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