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对象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2021届应届高校毕业生及2019届、2020届尚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引进计划及岗位要求
临沂市教育局计划引进31名,临沂市体育局计划引进1名,列入事业编制。(具体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三、引进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四)应届毕业生须于9月23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六)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亲属回避关系的岗位;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七)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1年毕业的学生。
四、引进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9月23日9:00—10月8日16: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在上述报名时间内,登录临沂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linyi.gov.cn/),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引进资格。
3.资格审查:报名期间对报名人员上传的信息资料进行初审。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交材料不实以及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
(二)考试。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在临沂市教育局网站另行通知)。岗位报名人数超过50人的,原则上由引进学校组织预选,预选办法另行通知,预选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面试以试讲形式进行,试讲10分钟,主要考察教学语言、教态、板书等教学基本功,以及教学设计和教学效果等内容。面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同一岗位出现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试讲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三)考察体检。
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资格条件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引进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在临沂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linyi.gov.cn/)、临沂市体育局网站(http://lyty.linyi.gov.cn/)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五、其他事项
1.在引进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2.报名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引进的,责任自负。本公告由临沂市教育局、临沂市体育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39-8314743(市教育局)、0539-8099896(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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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临沂市教育局、临沂市体育局部分事业单位岗位计划表》.xls
临沂市教育局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