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爱岗敬业,责任心强,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身体健康,亲和力强,沟通协调能力强;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甘于奉献,服从分配。
2.35周岁及以下(1986年9月16日以后出生)。
3.其他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职数及资格条件》(附件2)。
二、招聘方式和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8日-9月30日。
2.报名材料:《南湖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
3.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将报名材料统一发送至邮箱1119813551@qq.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联系方式命名。
(二)资格审核
考试前将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需提交一寸照两张、《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三)考试
最终考试形式视报名人数多少决定是否开展笔试(40人及以下的,免于笔试,直接进行面试;40人以上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和考察
考试合格人员根据招聘计划人数,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合格者由聘用单位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并从面试合格者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
(五)聘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南湖(南湖区委宣传部-人事招考)网站上进行公示
(http://www.nanhu.gov.cn/col/col1570808/index.html),公示通过后予以聘用。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正式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
三、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录用人员具体岗位由区委宣传部、各镇(街道)进行统一调配。
3.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健康码”应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参加。在现场报名、考试和体检过程中须戴好口罩,出示身份证及当日健康码,按指引标识进入场所。招聘期间如上级有新的要求和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4.计划表中列明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3-82838063
点击下载>>>宣传部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