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报名要求:职位1-15要求年龄35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职位16-29要求年龄30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主治医师年龄放宽到35岁以下;职位30-31要求年龄28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后出生),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
3、五官端正、四肢健全、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4、根据市卫健局有关规定,本市卫健系统在编人员不纳入招聘报考范围。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宁乡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办公楼二楼215室)进行报名登记;
3、咨询电话:0731-87872888-8805;
4、考生需在报名时携带近期免冠彩照一张、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资格证原件与复印件、执业证原件与复印件、高等院校毕业证原件与复印件(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如未发毕业证的须携带加盖学校公章的大学院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3份)。报考护理职位(职位30-31)的人员须加带高中毕业证原件与复印件等材料进行审核。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职位不设开考比例。
2、理论考试
(1)时间:10月12日上午9:00-11:00;
(2)地点:考场待定;
(3)职位1-15免理论考试,进行面试及专业技能操作考核;职位16-29根据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名单,比例不足1:3的全部进入面试。职位30-31根据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名单。报考非研究生职位的研究生可免理论考试,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则直接进入面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3、面试及专业技能操作考核
(1)职位1-29
面试及专业技能操作考核时间:10月12日下午14:00;
面试及专业技能操作考核地点:宁乡市人民医院办公楼三楼二会议室;
(2)职位30-31
面试时间:10月13日上午8:30;
面试地点:宁乡市人民医院办公楼二会议室;
职位30-31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20%综合计分,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2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操作考核名单;
专业技能操作考核时间:10月13日下午14:00;
专业技能操作考核地点:宁乡市人民医院120大楼示教室。
4、综合成绩
(1)笔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及专业技能操作考核总分100分;
(2)职位1-15考生面试及专业技能操作考核得分汇总即为总成绩;
(3)职位16-29考生以笔试占50%、面试(考核)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两位数;报考此职位的研究生面试及专业技能操作考核得分汇总即为总成绩;
(4)职位30-31以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20%、专业技能操作考核成绩占30%计算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两位数;报考此职位的研究生面试及专业技能操作考核得分汇总即为总成绩;
(5)面试及专业技能操作考核综合得分低于70分,不予录用;
(6)体检对象以职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职位16-31其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
五、体检
1、时间:10月15日;
2、标准:健康体格检查(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心理测试;
3、费用:个人承担;
4、结果: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拟聘。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资格情形的,则从同一职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同一职位递补一次)。
六、公示
对拟聘对象在宁乡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编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职位28、29实行劳务派遣形式)。
八、待遇
编外聘用人员参照本单位同类人员享受同等工资待遇。签订聘用合同和服务协议后,给予硕士研究生10万元/人安置补助、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件的本科生8万元/人安置补助、已取得主治医师职称资格证的本科生8万元/人安置补助。
九、注意事项
1、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考生所有环节请正确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出示湖南省电子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并确认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无发热等不适症状。
2、在往返途中,请戴好口罩,做好自我保护,尽量乘坐私家车和绿色出行,注意个人卫生,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报名和参考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3、请考生提前确认考点位置,为防止人员聚集,根据报考职位设置两个考生入口,请注意现场提示。
4、到达考点后,听从考务人员安排,保持1米以上距离依次接受体温检测和身份验证,并向查验人员出示准考证、身份证、湖南省电子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可进入考场。
5、考生在考点注意个人卫生习惯,咳嗽、打喷嚏时用手捂住口鼻,使用过的口罩必须投入指定的废弃口罩垃圾桶。如有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肌痛、腹泻等症状,需到我院排查诊治。
6、自本通知发布后直至面试考核结束,考生应按照疫情防控有关注意事项,自觉做好防护防控,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出境,如本人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参加后续环节的,后果自负。
7、以上注意事项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的政策执行。
十、其他
招聘详情可通过宁乡人才网http://www.nxxhr.com、以及“宁乡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查询。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乡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负责解释。
行政指导监督电话:0731-87883768(市卫健局人事科)
医院纪检监督电话:0731-87872888-8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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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人民医院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