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引进岗位和计划
为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21名,具体单位、岗位、计划见附件2《新绛县2021年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岗位设置一览表》。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较强的沟通能力、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学历及年龄要求:
1、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9月27日以后出生);
2、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9月27日以后出生)
(三)专业要求:
博士研究生不限专业,对口开发引进岗位。
硕士研究生须符合岗位要求,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对报名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人才引进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认定。
报名人员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9月27日前取得。
(四)教师资格要求
报考新绛中学、新绛县第二中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具有相应学段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名应聘,但必须在聘用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报考新绛县职业教育中心专业教师岗位的,教师资格证暂不作要求,聘用后两年内须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五)不得报名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名)。
4.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6.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
7.新绛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8.报名后、聘用前,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为试用期工作人员的。
参加引进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以上引进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时间。
四、引进程序
引进工作在县高素质青年人才引进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高素质青年人才引进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1年9月27日,在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iangzhou.gov.cn)发布新绛县2021年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9日——10月11日。
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新绛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填写并下载打印《新绛县2021年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1)和《考生体温监测登记表》(附件4),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近期2寸红底免冠照片2张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须诚信考试,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专业相符,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必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一致。凡因报考信息不全、不实,出现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4.资格初审: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证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人才引进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资格。
(三)笔试
1.博士研究生不限名额、不限专业,根据所学专业和个人意愿一对一开发岗位,采取面谈+考核方式引进。
2.硕士研究生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引进人数比例不达5:1的,采取直接面试方式引进;达到5:1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引进。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公文写作等。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引进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报名人员资格复审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资格证和个人征信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一同进入,不足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五)面试
教育事业岗位,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其他事业岗位,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计划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不予引进。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点依次排列,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笔试成绩仍相同时,加试面试。
(六)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引进岗位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工作由本级组织人社部门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报告。体检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方面。
主动放弃所空缺的引进名额按本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引进计划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与管理
引进人才在用人单位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按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县高素质青年人才引进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备案并核发《新绛县2021年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聘用审批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引进人才聘用后,在用人单位服务期限须满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辞聘、调动,违反服务期限规定的,责任自负。
聘用人员符合《新绛县引进优秀人才推进人才强县战略暂行办法》中“高素质青年人才”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政策待遇。
五、纪律要求
新绛县高素质青年人才引进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具体承办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按照方案规定的程序和原则,严格把关、规范操作。从事人才引进的工作人员或用人单位负责人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引进公正的,要实行回避。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整个引进人才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咨询电话:
中共新绛县委组织部0359-7530919
新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59-7532670
监督电话:
新绛县纪委监委0359-7530777
本方案由县高素质青年人才引进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引进工作中出现的特殊情况采用“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由县高素质青年人才引进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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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1年新绛县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岗位设置一览表.docx
新绛县高素质青年人才引进工作领导组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