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身心健康、人格健全。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要求具有相对应资格条件,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爱基层工作。
(二)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由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人员岗位、数量及其他条件
单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职数 | 专业 | 学历条件 | 年龄条件 | 备注 |
荥阳市统计局 |
101 | 20 | 专业不限 | 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 30周岁以下(1991年7月1日后出生) | |
荥阳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 201 |
5 |
专业不限 | 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 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后出生) |
四、招聘形式
主要是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形式择优聘用。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荥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本人现场报名,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替代报名,逾期不予受理。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要求比例的,经招聘政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降低笔试开考比例或按比例减少招聘数额。
2.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13日至10月15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
荥阳市人力资源服务大厅(福民路与国泰路交叉口东南角)。
咨询电话:
0371----60252068(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371----64669201(市统计局办公室)
0371----64666001(市科工信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
0371--66125853(市纪委监委驻人社局派驻组)
0371--66125852(市纪委监委驻统计局派驻组)
0371--66125832(市纪委监委驻科工信局派驻组)
4.报名相关要求:
(1)报名时考生需携带材料:
①.有效身份证;
②.《2021荥阳市公开招聘政务辅助人员报名表》(A4纸格式打印2份);
③.毕业证;
④.学历验证报告(考生自行在中国学信网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上交《2021年荥阳市公开招聘政务辅助人员考生诚信承诺书》,请自行下载打印;
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用A4纸复印)。
(2)参加报名的考生请自觉遵守防疫工作要求,自觉在警戒线外排队,进行扫码,或出示绿色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自觉佩戴口罩。
(3)发放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发放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21年10月22日上午8:30--12:00,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1.笔试: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或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笔试时间:2021年10月23日。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为10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与拟招聘岗位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的均进入面试)。招聘岗位面试比例达不到2:1的,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当天,因各种原因造成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的,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步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由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具体实施。考察程序及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政策执行。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荥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政策办理相关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聘用、管理及待遇
1.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由用人单位统一管理,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综合考察。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见习期执行工资标准为1800元/月,见习期满按规定执行机关工资待遇。
六、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信息要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本次招聘相关环节信息均在荥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期间保持电话畅通,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三)本公告由荥阳市公开招聘政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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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公开招聘政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