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5名,纳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管理,其中文员岗位1名,救援队员岗位14名。具体见《娄底市应急救援支队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要求》(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应急管理工作;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5.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条件
1.文员岗位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救援队员岗位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199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及其他要求
1.文员岗位学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救援队员岗位学历: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男性,2年及以上从事矿山救援、消防救援工作、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30岁。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能测试、理论考试、面试)、公示、体检、录用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娄底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上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1日至13日
2.报名地点:娄底市应急管理局机关三楼报名点
3.报名方式:采取报考人员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委托他人报名、电话和网络等方式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4.报名材料:
①报名者应填写《湖南省娄底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可在娄底市应急管理局官网自行下载);
②本人有效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⑤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⑥考生在现场报名时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在此次招聘考试全过程中保持有效畅通,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或信息不畅通等无法联系考生时,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考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文员岗位),笔试和面试实行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其中应聘文员岗位在体能测试合格后先笔试再面试;救援队员采取先体能测试再笔试的方式进行。《准考证》领取地点为娄底市应急管理局三楼人事科301、302室,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1.体能测试:应急救援队员岗位的项目为:10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100米跑;文员岗位的项目为: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合格进入笔试环节,不计入总分。
2.笔试:
①笔试人选确定
应急救援队员岗位根据考生体能测试成绩总分高低,按1:2进入笔试,使用原《准考证》参考。
应聘文员岗位人员资格审查合格者通过体能测试合格后参加笔试,原则上须达到1:3方能开考。
②笔试内容
文员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加写作;救援队员岗位考生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实行100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3.面试(文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入围面试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确定(按岗位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
4.综合成绩合成:文员岗位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合成;救援队员岗位考生综合成绩按体能测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的比例合成。考试当中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
(五)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公开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文员岗位以笔试成绩优先,救援队员岗位按体能测试成绩优先。
2.体格检查。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体检结果公示后,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经本人申请(限3日内)、研究同意,可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费用(含毒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4.未按时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每个岗位递补不超过1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观念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因素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
(七)聘用
考察合格者经局党委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经人社部门审查后同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应急管理局网站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聘用制,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未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新聘人员必须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自行申请调动、改行、调离、擅自脱产学习或参加其它单位的招聘考试。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
五、相关要求
(一)本次招聘考试各个工作环节的通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结果等,都将通过娄底应急管理局网站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告,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考生要及时登陆有关网站查看,按要求配合进行。因考生没及时查看相关公示公告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本次招聘考试与体检工作全程委托第三方机构承办,娄底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和监督管理。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本次招聘考试严格执行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出示居民电子健康卡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才能参加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考生如不按要求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取消考试或录聘资格,并视情况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全程接受人社、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的监督。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都必须严守纪律,严肃考风考纪,严格落实《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回避制度。凡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六)本《方案》由娄底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举报电话:0738-8233798(娄底市应急管理局机关纪委);
咨询电话:0738-8239209(娄底应急管理局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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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