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人员5名,招考对象为高校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2)失信被执行人;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1.应聘人员的年龄为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2021年8月1日,即1986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
2.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要求:本科学历及以上和学士学位及以上;
3.高校毕业生是指:
(1)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三、福利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岗位为事业编制。
(二)享受事业单位按照国家和海南省政府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应聘人员要全程密切关注海南省教育厅网站、海南省电化教育馆微信公众号,了解公开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凡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未及时关注原因造成失误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海南省教育厅网站:
http://edu.hainan.gov.cn/
(二)组织报名
1.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9月9日17点30分;
3.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名邮箱:hnsdjg66779373@qq.com;
4.报名咨询电话:0898-66779706,联系人:张老师
0898-66779373,联系人:吴老师
5.报名时需提交电子材料(要求jpg图片格式),报名材料如下:
(1)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打印《海南省电化教育馆2021年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按要求如实填写信息,亲笔手写签名;
(2)《海南省电化教育馆2021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信息一览表》(见附件3);
(3) 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片;
(4) 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
(5) 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打印的学位认证材料(中国学位电子认证报告,有二维码标识)。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填写《尚未落实工作单位个人承诺书》(见附件4),亲笔手写签名;
(7) 应聘人员应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邮件主题和附件的文件名均须按“岗位名称+姓名+学历及专业”的格式书写。凡本人提交的有关信息或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三)资格初审
1.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含公告附件中的《海南省电化教育馆2021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海南省电化教育馆2021年应聘人员报名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
2.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数必须达到1:3比例(含3)才能开考,报名人数未达1:3比例的岗位将相应递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四)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要根据公告通知时间,到我馆指定的地点提交本人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纸质资格复审材料。
应聘人员应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提供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而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按不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笔试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在资格复审期间,如应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提供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书面申请材料。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将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予以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采取考试招聘方式,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各为100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一)笔试
1.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笔试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2.笔试的时间和要求。考生凭本人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而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及岗位专业特点,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分数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参加面试。笔试合格分数线和笔试成绩在海南省教育厅网站、海南省电化教育馆微信公众号上同步公布。
(二)面试
1.面试的形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确定面试内容和形式,测验应聘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
2.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确定该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人数,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
3.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和面试成绩在海南省教育厅网站、海南省电化教育馆微信公众号上同步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面试后,参照公务员招录的体检标准和要求,组织成绩合格的面试人员进行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并到我馆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体检,以复查结果为准。
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且体检合格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视疫情防控情况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以及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经海南省教育厅审核并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在海南省教育厅网站、海南省电化教育馆微信公众号上公示拟聘用人员。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拟聘人员的聘用手续。被聘用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领导小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发布公开招聘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招聘各环节的成绩(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对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培训教育,要求工作人员认真工作,坚持原则,严守工作纪律,防止各种作弊行为,避免差错。
(四)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按照琼人社发〔2018〕516号文件有关规定,取消作弊应聘人员的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五)海南省电化教育馆设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898-65343302,联系人:唐老师。
点击下载>>>1.2021年海南省电化教育馆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docx
3.2021年海南省电化教育馆公开招聘人员报名信息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