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2人
禹城一中招聘日语教师1名
禹城市综合高中招聘数学教师1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七)应聘人员需具备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
4.在各类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的,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已在禹城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和备案制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考生必须保证电话畅通,以便及时通知)
1、应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二代身份证、高中教师资格证,填写《2021年禹城市招聘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将上述材料扫描件以“姓名+所报学科+毕业学校”打包的邮件主题格式发送到单位邮箱(ycsjyjrsk@dz.shandong.cn)。
2、应聘人员也可直接到禹城市教体局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应提交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0日16时。
(二)资格审查
1.网络信息审核后,电话通知。
2.10月21日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届时考生须提交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二代身份证、高中教师资格证、相关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一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明学科及姓名)。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予以接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审核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通知考生补充完整。审查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3.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须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公章)。
4.查验通过,现场发招聘准考证。
5.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6.考试前未到场的,视为自愿放弃。
四、考试
时间:2021年10月22日
地点:见准考证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考试时间如有变动,将提前电话和短信通知。)
考试采取面试答辩、笔试和模拟讲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答辩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要素,笔试和模拟讲课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要素。满分100分,其中面试答辩成绩占15%,笔试成绩占35%,模拟讲课成绩占50%。
1.面试答辩按100分命题。按现场抽签排序并经本人签名登记后分学科依次进行面试,时间为3分钟。
面试时间:10月22日上午8:40至10:40
2.笔试按100分命题。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高中考试内容。
笔试时间:10月22日上午11:00-11:40
3.模拟讲课按100分命题。按面试所抽签序号确定考生模拟讲课顺序,模拟讲课内容为所报学科高中一年级教材,考生封闭式备课30分钟。模拟讲课10分钟,要求有板书。教材、教参、教案纸由学校提供,模拟讲课时不使用多媒体等电教设施器材。
模拟讲课时间:10月22日下午2:00
4.总成绩=面试答辩成绩x15%+笔试成绩x35%+模拟讲课成绩x50%。
5.面试答辩成绩、笔试成绩、模拟讲课成绩、总成绩均在现场及时公布。考生面试答辩、笔试、模拟讲课等三项折合成绩和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6.总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含)。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有重分者,按照笔试、模拟讲课、面试的成绩、是否师范类毕业生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一)考察
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和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
考察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如不服从考试安排视为违反招聘纪律,取消应聘资格。
(二)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且应聘资格等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禹城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后的合格人员,由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凭《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进入笔试考点参加笔试,除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外,还应当出示《个人健康情况承诺书》、通过手机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笔试前7天内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参加考试。
2.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3.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笔试考点、参加笔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4.来禹城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来禹城的人员和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来禹城的人员,应向禹城市境内重点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来禹人员疫情防控工作专班(联系电话:0534-7221978)对接申报,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八、考试组织与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由禹城市教体局具体负责实施。禹城市纪委监委、编办、人社局等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实行招聘条件、岗位、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五公开”。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4-7266678 0534-7221350
点击下载>>>
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