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退役后继续学习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6日以后出生)。报考人员仅限报考户籍所在地或入伍的县(市、区)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4.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警告(含)、军纪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6.现役军人;
7.已安置或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9月6日9:00—9月7日16:00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考生网上下载《2021年德州市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按要求认真填写,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退役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县(市、区)人社局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9月6日9:00—9月7日17:00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各县市区人社局组织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退役证等证明材料和《2021年德州市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取得应聘资格。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取得应聘资格的人员与招聘岗位计划数在3:1以内(含)的,直接进入面试。取得应聘资格的人员与招聘岗位计划数超过3:1的,由县市区人社局、人武部组织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为2021年9月9日上午9:00,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5000米、女子3000米长跑,分别取成绩前三名进入面试。如第三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测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计划协调、语言表达等基本能力素质。面试划定最低合格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在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岗位排名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如岗位无递补人选,则从其他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高分先选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
(一)考察
各县市区人社局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
(二)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分别组织。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五、聘用
对考试、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各县市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用人单位凭《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将及时在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通过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
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34-2687084
2021年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情况表sd.xls
2021年德州市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sd.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