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教学、科研工作。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内普通高校2019年和2020年毕业的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且能提供有效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21年9月30日。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10月19日09:00-11月2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0月19日09:00-11月3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10月19日09:00-11月4日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1年10月19日09:00-11月4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我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各招聘岗位的试讲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和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1年11月8日9:00-12: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核方式考核方式包括:①试讲;②面试。
(二)考核程序
1.试讲。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具体考核的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网络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试讲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试讲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2.面试。面试按照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考试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在应聘人员参加试讲前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才可以参加试讲。复审时查验如下有关材料原件(同时提交一套复印件):
1.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成果及奖励情况、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论文(原件)两篇。
四、体检与考察
(一)考试结束后,在各单项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应聘教师岗位的,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五、公示与聘用
(一)学校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现工作单位、现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及监督举报电话等。
(二)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教育厅审核、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5864017、85864909、85864908
联系人:潘老师、章老师、黄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纪委办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5864053
联系人:傅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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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表 (1).xlsx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2021年10月18日